山东将打造“1+30+N”创新体系 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

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

我省将用5年左右时间,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示范样板,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同时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形成“1+30+N”的创新体系,从而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左右、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数量倍增、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左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源泉。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上述目标。

按照《意见》,我省将实施5年培育计划。发挥济南、青岛、烟台核心作用,统筹东中西部布局,重点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探索不同建设路径和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工作。

集中打造示范样板。按照省级统筹、省市共建原则,在济南组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赋予其自主权和决策权,集聚全球高层次人才团队,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支持青岛、烟台市探索建设以对外开放合作、大企业引领、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其他城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

构建新型运行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新型运行机制。省财政安排资金,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最高5000万元补助。积极引导各市、高新区成立创新创业共同体基金,形成省市区联动的投资体系。

根据《意见》,我省将积极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促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发挥重大科研项目的桥梁作用,每年组织安排30-50项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攻关,改革技术评价为主的单一评审方式,对创新能力、商业模式、管理运营等进行综合评价。释放创新人才的带动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可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等学校担任“产业教授”,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中培育一批高水平“科技副总”。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市场+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科技银行”的科技企业融资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组建科技保险机构。

优化科技服务生态,推动促进科技服务专业化、产业化。实施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重点围绕研发设计、孵化育成、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分别打造科技服务百强品牌。围绕“十强”产业补齐服务短板,统筹布局一批中试基地和检测分析平台,满足成果转化和工程化需求。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加快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

《意见》还要求完善工作推进、政策支持、创新生态、考核激励体系,强化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