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对政治不甚热心的苹果最近却成了大选的焦点,给原本就已经精彩纷呈的政治真人秀开启了突发的隐藏任务。
事情还得从去年年底发生在加州的恐怖袭击说起。事发之后联邦调查局试图从凶手的手机中发现他们和境外极端组织的联系,但却受阻于
苹果手机的安全机制,怕输错密码而导致数据销毁。于是他们通过法院试图强迫苹果提供技术援助,没想苹果却不肯就范,还以公开信的方式表明反对立场,并将此事变成一桩事关言论自由、隐私权、国家安全和国际规范的政策大辩论,从而意外的闯进了美国政坛的舞台中央。
分裂的反应而看双方的诉求,似乎都有几分道理。司法部认为他们的要求并不过分,首先这手机就不是私人手机,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其次他们也没有要苹果帮忙破解,只是避免试错导致的数据清空,暴力破解还是由FBI亲自动手;最后他们承诺这只是特例,不是借机设立“后门”;最后司法部还摆出国家利益至上的架子,认为苹果在用“FBI都无法破解”来为自己手机搞“借势营销”。
苹果则认为他们已经做得够多,是FBI在没有和国家安全局(NSA)协同处理的情况下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凶手数据无法和云端同步,现在才不得不想着破解手机。而苹果现在也没有现成的工具破解,如果按照司法部的意思等于是开发政府版的iOS,这种打着国家安全旗号的“义务劳动”等同于宪法中的“强制剥夺”苹果的权利,在程序上并不正当。而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还不一样在于,任何东西一经创造再也无法摧毁,这个“后门”工具必将流毒无穷,不仅危及苹果数十亿用户的安全和隐私,甚至威胁整个
互联网世界。更不可思议的是,司法部援引的法律居然是《1789年全令状法案》,那时候美国才刚刚建国,英国才刚刚开始第一次工业革命,我们现在熟悉的电话、电报、广播、电视、卫星、
互联网通通都不存在,政府这种滥用法律的行为在苹果看来简直强词夺理。对此,苹果则引用《1994年执行通信协助法》,认为自己并不具有解密手段,因此没有帮助政府解密用户加密通信的义务。
事情闹大了之后,民众反应却莫衷一是。皮尤研究中心的民调显示五成左右的选民支持FBI,而支持苹果的却都不到四成,可路透社的调查却截然相反。虽然两份调查结果迥异,但从题目设置来看,两份问卷都没有完全理解争议焦点,因此参考价值有限。唯一有意思的地方是受访者的选择和他们政治倾向有较大关联,基本上共和党人支持政府、民主党人支持苹果,但任何一方都没有压倒性优势,可见美国社会对于“隐私与安全”这一矛盾的看法相当分裂。
即使是那场惨剧的受害人对此也非常矛盾。一些受害人家属聘请律师要求苹果公司配合政府调查,但部分家属在看过苹果公司的理由之后却有些犹豫不决。为了占据制高点,苹果公司还请了曾经担任过联邦总检察长的泰特·奥尔森,曾经作为联邦政府首席律师的司法部第三号人物的奥尔森不仅谙熟司法部的运作,自己还是“9·11事件”遇害者配偶,可以说在法律经验和道德情感上都占据制高点。
正是因为民众反应非常分裂,所以候选人对于这个棘手的新问题也有点无所适从,只能从自己熟悉的角度切入事态。希拉里发挥她的外交长才,一方面突出该事件的内在矛盾,另一方面却把事情引入国际政治大格局,认为如果美国政府开此先例则苹果等公司未来在应对其他国家类似要求的时候将无力抵御。桑德斯则表示了打起了太极拳,认为美国可以在“老大哥”和“隐私权”中间走出一条两者兼得的道路来。特朗普倒是快言快语,把复杂事情降格为“常识”,用“苹果以为他们是谁”这种近乎无礼的表态来支持法院的要求。其他几位共和党的候选人则连技术中立这样的基本原则都忘了,有些提议看似面面俱到,其实让人忍俊不禁。
随着事件不断延烧,眼看着一桩司法争议有变成大选议题趋势的硅谷巨头们坐不住了。一开始支持苹果的公司只有Twitter、AirBnB、Ebay、LinkedIn这样的新兴企业,但很快亚马逊、思科、脸书、谷歌、微软、雅虎、英特尔和AT&T等行业巨头级公司纷纷参战。而且这个名单还在不断变长,32位法学教授、近百家IT企业、各路民权组织公益机构站在了苹果的身后对抗司法部,给法院提交了几十份法庭之友申诉书,就连联合国言论自由保护与提倡特别专员都写信给法院支持苹果,甚至破解苹果系统的黑客都站出来力挺苹果。美国媒体不仅感叹是FBI让这些原本在商场上明争暗斗的大公司如此团结。
互联网姓什么?而之所以谷歌们会捐弃前嫌走到一起则有着更大的历史与现实背景。
“9·11”以后,为了对抗恐怖主义,小布什政府加强了对信息的监控,而以国家安全局为首的情报机关为了搜集证据无所不用其极,早在2006年就爆出未经法院授权而秘密监控的丑闻。而作为互联网服务的提供方,硅谷各巨头囿于大势,隐忍已久。但2013年曝光的“斯诺登事件”让硅谷各公司再度被推到舆论的暴风眼,既被那些尊重个人隐私、反对政府滥权的民众看作是政府的帮凶,也被其他国家的政府所猜忌。
而苹果等巨头虽然是美国公司,但早就是利益覆盖全球的跨国企业。据苹果公司2015年的财报,该公司海外收入62%来自国际市场,海外营收高达1500亿美元,因此对于苹果来说如果这次轻易屈从美国政府的要求,那么必将在海外市场面临更严苛的数据要求时失去道德和法律的优势,而到时候如果苹果不能一碗水端平的话则必将影响其他政府对该公司的信任,严重威胁苹果在海外市场的盈利能力。“斯诺登事件”之后思科、IBM等企业在中国等海外市场曾出现销量和利润大幅下滑,苹果自然不甘重蹈覆辙。在这场斗争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一个全球化的痼疾,一方面是资本和市场全球化,但另一方面企业国家身份并没有消除、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将长期存在,如何平衡两者将是对硅谷巨头们的巨大考验。
而且苹果们所图谋的也不仅仅是海外市场,还希望借此机会一定程度恢复无国界互联网的“旧秩序”。美国政府是互联网的创造者,在互联网发展初期互联网其实是姓“美”的,而美方也以“互联网无国界”为由、通过构建互联网秩序的方式帮助美国企业开辟海外市场,间接培育出了一批互联网龙头企业。但随着互联网将世界逐渐连接起来之后,互联网的无国界属性也越来越频繁的遭到主权国家的挑战,而最先侵蚀无国界属性的恰恰是作为推动者的美国。在反恐战争开始之后更是以主权者身份屡屡要求美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们提供必要的数据,苹果、谷歌、脸书、推特等企业都榜上有名。可以说美国一方面在国际上以互联网无国界为由反对其他国家对互联网进行监管,但另一方面却借助自身互联网发展的先发优势以及大量互联网龙头企业在美国的事实对互联网实施单方面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