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中国江苏网8月13日讯 11日至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市长朱晓明12日上午到会,提请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定。会议认为,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2014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千方百计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为促进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指出问题全面细致、客观准确,提出意见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会议要求,要加大深化财税改革力度,着力培植税源;强化预算约束力、执行力,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精准度;加大审议发现问题的督查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进行问责。

  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坚持稳中奋进,着力改革创新,实现了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顺利“双过半”。会议要求,下半年要按照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切实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狠抓项目招引和建设力度,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领域支出;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增加居民收入,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做好“三安”工作,确保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上下坚持将推进《种子法》实施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规范种业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要求,要强化法律宣传,提高依法治种、守法经营的意识;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规范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种子假冒侵权行为;强化科研创新,提高向农民技术培训的频次;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全市种业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特困人群托底保障工程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9月下旬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秘书长任振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蒋建明,副市长胡宗元分别列席12日下午和11日下午的会议。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