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叫停隆平高科一稻种 曾致安徽稻田绝收(图)

农业部叫停隆平高科一稻种 曾致安徽稻田绝收(图)

  农业部发布公告,要求41个农作物品种即日停产。

  原标题:农业部叫停隆平高科“两优0293”,曾致安徽稻田减产绝收

  时隔近一年,在安徽多地区大面积减产的杂交水稻品种“两优0293”有了“判决结果”。

  9月2日,农业部发布公告,要求41个农作物品种即日停产,并在一年后停止推广,“两优0293”名列其中。

  2日上午,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品种被认为有重大缺陷,所以农业部要求停止推广。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负责人邹奎告诉澎湃新闻,41个品种被要求停止推广的原因,公告上已经注明,而公布这样的目录,是农业部的例行动作,每年都有。

  10年前,“两优0293”通过农业部的评审,成为“国审稻”,并长期被种子生产企业冠以“超级稻”的称谓,原有认证为何现在被一一推翻?

  蚌埠万亩“两优0293”减产或绝收

  邹奎介绍,制定前述目录的依据来自《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中唯一涉及“品种停止推广”的规定是,“审定通过的品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由原专业委员会或者审定小组提出停止推广建议。”

  “两优0293”的“不可克服的缺点”是什么?9月2日的公告中并没有透露。

  但“两优0293”在2014年引发的风波或许可以说明一二。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2014年秋,“两优0293”水稻在安徽多个地区大面积减产或绝收。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向农业部出具的调查汇报显示,仅蚌埠地区,该品种减产或绝收的面积就约1万亩。安徽省农委回应称,减产或者绝收,因为天气阴冷和水稻感染稻瘟病所致。受灾农民则质疑,种子生产企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平高科”)涉嫌虚假宣传,隐瞒品种缺陷。

  2006年,农业部公告第844号显示,“两优0293”符合国家稻品种审定标准,通过审定。该品种产量高,但高感稻瘟病,米质一般,适宜在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的长江流域稻区(武陵山区除外)以及河南南部稻区的稻瘟病轻发区作一季中稻种植。

  隆平高科在事件后的回应中称,公司在法律层面没有赔偿责任,但一直在与受灾农户代表、经销商和农业管理部门探讨尽可能的救助方案。

  2015年初,安徽蚌埠地区部分受灾农户从保险公司领到每亩约200元的赔偿。

  2015年4月13日,隆平高科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一直以来,公司销售的“两优029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鉴于2014年安徽蚌埠地区因极端气候导致部分种植农户蒙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公司决定停止销售“两优0293”。

  4月14日,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表示,每个品种有适应的区域,两优0293品种按照正常年景算,在江淮地区包括安徽是适宜的,但是这一品种在品种审定过程当中,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对稻瘟病的抗性比较差,正好去年年景相对比较特殊,所以把它抗性不足问题就显露出来了。

  此外,“两优0293”一直被其生产销售者——隆平高科,和其研发者——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称为超级稻。但2015年4月11日,农业部回应称,“两优0293”没有参加过农业部组织的超级稻品种认定,不是“超级稻”品种。

  农业部:品种退出,是保护农民利益的迫切要求

  2008年1月24日,农业部公布第一批停止推广的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次日,时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马淑萍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实行品种退出,让一些有缺陷的品种退出推广领域,是保护农民利益的迫切要求。

  马淑萍表示,通过审定的品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者种性严重退化,不宜在生产上继续使用的,由(农业部通过该品种审定的)原专业委员会或者审定小组提出停止经营、推广建议。

  马淑萍介绍,品种退出大约分为四个程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作物的专业委员会提出建议和初选名单;投票确定初选名单;主任委员审核、公示;公告。

  期间也有转圜的余地,在第一批停止推广的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公示时,有种子经济单位提出异议,农业部与之反复沟通后,最终决定玉米品种勋单1号、绵单1号和水稻品种鄂荆糯6号等3个品种暂不退出。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自2008年开始,农业部每年都会发布一批停止推广的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例外的是,2010年,农业部连续发布了两批此类目录。2015年至今,农业部已经连续发布了“第九”、“第十”、“第十一”三批同类目录。

  此外,第十一批“停止推广的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被更名为“退出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