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H股公告(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H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 定而作出。 本公司于 2018年 5月 25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刊登本公告后附所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1,850,000,000 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或邀 请订立协议以作出上述行动,亦不被视作邀请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任 何证券的要约。 本公告并非供於美国或美国境内直接或间接分发。本公告及其所载资 料并不构成或组成在美国提呈购买、认购或出售证券的部分要约。证券 不得在美国发售或出售,除非根据一九三三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 予以登记,或根据适用豁免而获豁免进行有关登记规定。本公告所述证 券并无及将不会根据证券法登记,且并不会在美国或任何限制或禁止 有关提呈发售的其他司法权区公开发售证券。本公告所述证券将根据 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出售。本公告或其所载资料并非用以招揽金钱、证 券或其他代价,而倘为回应本公告或其所载资料而寄出金钱、证券或其 他代价,则不会获接纳。 (股份编号:0347)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1,850,000,000港元於二零二三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 (股份编号:5105) 独家全球协调人、独家账簿管理人及独家牵头经办人 –1–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以批准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的发售通函所述 1,850,000,000港元於二零二三年到期之零息可转换债券(「债券」)上市。债 券透过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券的方式发行。批准债券的上 市及买卖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或前後生效。 承董事会命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王义栋 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义栋 吴大军 李镇 马卫国 马连勇 罗玉成 谢俊勇 *仅供识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