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根据党中央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政策,结合公司业务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增加“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农副产品、植物油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序号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保健酒的生产;粮食、药酒、含酒精饮料、啤酒、不含酒精饮料、医疗保健品、营养食品、粮酒食品、副食品、发酵制品、食品机械、保健制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旅游、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土地及机械设备租赁;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养生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酒类、饮料生产工艺及配方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淀粉及其制品生产和销售;糖及制品代理销售;道路运输服务。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保健酒的生产;粮食、药酒、含酒精饮料、啤酒、不含酒精饮料、医疗保健品、营养食品、粮酒食品、副食品、发酵制品、食品机械、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农副产品、植物油、保健制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旅游、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土地及机械设备租赁;网上贸易、进出口贸易,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养生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酒类、饮料生产工艺及配方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淀粉及其制品生产和销售;糖及制品代理销售;道路运输服务。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