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脸书”求监管折射的网络治理趋势
“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已是老生常谈,但如果这话放到崇尚“自由”的美国,由“网络自由”的受益者——运营商嘴里说出来,还是有几分新鲜感的。近日,全球最大社交平台脸书的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通过媒体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需要在互联网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以应对网络空间自由表达所导致的广泛危险。事实上,这已不是扎克伯格第一次发出类似言论。早在去年4月份,他在接受美国国会质询时就表示,脸书需要接受一些必要的监管。
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崛起颠覆了传统信息传播模式,互联网“去中心化”的技术结构和隐匿性特点赋予了用户极大的表达空间与便捷体验,但过多的自由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仅以脸书为例,小到泄露个人隐私数据、大到影响政治选举,可谓丑闻迭出;种族歧视、造谣诽谤、煽动仇恨等言论更比比皆是。前不久,新西兰清真寺恐袭案中的17分钟直播直接将脸书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扎克伯格对政府监管的多次呼吁,正是对上述乱象最直接的反应。
很多人一度以为,虚拟网络可以实现现实世界无法达到的自由,但事实上从来就不存在被放任的互联网。面对快速进步的新媒体技术和日趋严重的网络问题,“加强政府监管”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重要共识。从韩国的实名制到意大利对谷歌的视频审查,从欧盟的GDPR到美国加州的《橡皮擦法案》,尽管各国出发点和关注领域不尽相同,但趋于严格的网络监管态势已经形成。
中国亦如此。我国互联网行业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但网络问题同样突出。网络造谣、网络诈骗、数据泄露、人肉搜索等老问题继续存在,基于网络直播、网络推广、算法推送等产生的网络侵权与犯罪等新问题又层出不穷,系统、科学又高效的一整套网络监管措施显然是不可或缺的。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情形更为特殊:一方面要鼓励和保障新媒体传播,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监管来找到“限制”与“保障”之间那个微妙的平衡点。
仅仅依靠政府监管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网络问题,但是扎克伯格的呼吁也告诉我们,离开政府监管的网络世界显然不会清朗又安全。就我们国家的网络问题来说,关键是要在理念上认清互联网发展的本质规律,在坚定监管方向与决心的前提下,将网络监管融入到国家互联网治理的整体战略中去。在治理措施上围绕政府监管核心,打造出技术与法律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科学多元规制体系。
在笔者看来,这首先有赖于在国家层面加快网络立法节奏,通过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实现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技术应用当然必不可少,但单纯依赖技术控制也会对正常的网络信息传播造成误伤,而基于主体的“人”而非客体的“物”的法律手段,无疑能够有效弥补这一缺憾,同时保障监管行为本身的公开与透明。在社会层面,倡导多元协同治理,强化网络空间自律措施。自律与法律之间不是一种矛盾关系,它能够通过对当事人内心的约束,实现外部强制所不能。通过倡导自律形成“多元化”参与治理的方式,是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实现经济学上“帕累托”效应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