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H股公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H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刊登本公告后附所载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並非供於美國或美國境內直接或間接分發。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提呈購買、認購或出售證券的部分要約。證券不得在美國發售或出售,除非根據一九三三年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予以登記,或根據適用豁免而獲豁免進行有關登記規定。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及將不會根據證券法登記,且並不會在美國或任何限制或禁止有關提呈發售的其他司法權區公開發售證券。本公告所述證券將根據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出售。本公告或其所載資料並非用以招攬金錢、證券或其他代價,而倘為回應本公告或其所載資料而寄出金錢、證券或其他代價,則不會獲接納。 (股份編號:0347) 1,850,000,000港元於二零二三年到期之零息可轉換債券 的換股價調整 (股份編號:5105) 本公司宣佈,由於本公司股東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舉行的二零 一七年度股東周年大會批准派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每股人民幣0.232元的末期股息,故債券的換股價將由每股H股9.54 港元調整至每股H股9.20港元,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茲提述鞍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內容有關發行1,850,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到期零息可轉換債券(「債券」)的公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內容有關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一七年度股東周年大會(「二零一七年度股東周年大會」)上批准(其中包括)派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普通決議案的公告(「投票表決結果公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內容有關派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公告(「 股息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有關末期股息派發日期的澄清公告(「澄清公告」)(統稱為「該等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債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號:5105)。 誠如投票表決結果公告、股息公告及澄清公告內所披露,本公司將向股東派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人民幣0.232元的末期股息(相當於每股港幣0.2838元(含稅))(「末期股息」)。 根據債券的條款及條件,換股價可按( 其中包括 )本公司所作出的分派予以調整。因此,本公司宣佈,由於本公司股東已於二零一七年度股東大會批准派發末期股息,故債券的換股價將由每股H股9.54港元調整至每股H股9.20港元(「調整」)。調整將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即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釐定享有應付股東末期股息的記錄日期翌日)起生效。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債券的所有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於本公告日期未償還的債券本金總額為1,850,000,000港元,按初始換股價及經調整換股價轉換全部尚未償還的債券後將予發行的最大股份數目分別為193,920,335股股份及201,086,956股股份。 任何債券的持有人如對應採取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股票經紀、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 王義棟 執行董事兼董事長 中國遼寧省鞍山市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 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義棟 吳大軍 李 鎮 馬衛國 馬連勇 馮長利 謝俊勇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