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河北不动产登记办理将压缩至5日内

明年年底前,河北不动产登记办理将压缩至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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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青果)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行全流程优化,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2019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各市市本级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通知明确,2019年底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提供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材料和信息,能够直接提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后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应当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主要信息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财政部门将抓紧优化非税收入缴纳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费等非税收入在线支付。

  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一次性录入全部信息,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同步并行办理,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可通过集中办公实现便民快捷,推动人员集成。

  在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前台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后台审核的方式,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当事人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实现在银行完成抵押登记业务。

  同时,全面清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申请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统一对外公布申请材料目录。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的,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纪录。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快存量数据整合,持续开展城镇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完善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提升存量数据质量,2019年底前实现所有市、县城镇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