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察学院石桥铺校区及家属院门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警察学院石桥铺校区及家属院门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重庆警院)批准实施,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渝警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渝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重庆警院石桥铺校区校园安全、环境干净以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运营等物业管理服务、临时委托、特约服务等。中标人提供重庆警院石桥铺校区及家属院门岗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玉灵洞258、259号。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标段,服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3333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约37860平方米。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合同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申请人 2008年1月1日 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信誉良好,并在物业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及数量、物业服务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0月30日 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购买费用,不缴纳购买费用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年11月19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渝警教育服务中心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

电 话:023-68603864

传 真:

联 系 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

龙湖水晶国际1206

电 话:023-63002908

传 真:023-63003122

联 系 人:朱先生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