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查“挂证”逾期不改撤资质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自2019年4月至8月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要求企业和个人于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挂证”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对排查中发现“挂证”问题突出的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参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对其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行为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其申请企业资质延续、增项、升级等有关事项进行重点审查;对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启动企业资质动态排查;对排查后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且逾期不改的,依法撤回企业相应资质。

  对排查中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人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其重新申请注册许可时进行重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