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以公心公正用人 新干部任用条例亮点解读

  新干部任用条例亮点解读
  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原则用现代技术客观化考核工作实效

  ● 此次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最大亮点,就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任干部的底线,保证干部队伍的政治团结性,坚定干部的政治信仰

  ● 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公道正派,才能有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才能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在选人用人上只要坚持公道正派,其他都会变得简单起来

  ● 以后的选拔任免要更多地依靠制度、宪法、党章规范,要开放候选人,各级政府、党委、群众都可以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也能够自荐。依靠市场机制,让更多人进入干部选拔程序中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黎江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相较于已废止的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此次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作了不少内容修改和调整,例如新增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同时删去了“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的表述。

  “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就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任干部的底线,保证干部队伍的政治团结性,坚定干部的政治信仰。”国家行政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竹立家说。

  选任程序尚存缺陷

  带病提拔屡见不鲜

  卸任前违规突击提拔,妥善安排“自己人”,用“海推”“海选”等方式选任干部,干部任职条件随意变动,违反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大手一挥”3个月提拔百余人……国寿股份原总裁林岱仁退休前的“豪气”曾让人大跌眼镜。

  2018年11月15日,国寿集团公司党委作出《关于中国人寿党委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通报》,因中国人寿党委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破格任用干部时未事先报上级审核同意等违规事实,对3位责任人进行处分及约谈。林岱仁便是其中之一。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不少落马官员均存在干部选拔任用违法违纪问题。

  例如,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严重违纪违法,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基层官员选拔任用违法违纪现象同样明显。

  例如,2018年1月5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区供销社副主任郑志钦存在违规突击提拔任免干部等问题。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干部人事任免会议记录有涂改,主任扩大会议只有郑志钦和供销社中层干部参会。当年8月16日,郑志钦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同年10月1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因违规调动、提拔在民防系统工作的领导干部子女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予湖北省武汉市民防办原主任徐秋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的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年来“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四川省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历时13年步步升、步步贪;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14年间一直被“带病提拔”等。

  在竹立家看来,这些“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助长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良风气,滋生官场腐败,甚至产生“塌方式”腐败,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现在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任人唯亲,选出来的干部溜须拍马,搞山头主义。”竹立家向记者分析,“选了一个人,凉了一片心,这就是如今存在的问题。”

  竹立家认为,在选人用人方面还存在两类不足。一种是干部选任程序缺陷,比如在提名、考察和征求意见上,群众意见在程序中没有明显体现,也没有强调要透明;另一种是干部选拔考核具体实践中,民主化程度相对低,很多时候仅是走过场,群众并未参与考察过程,更没有在具体考察过程中发表意见。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目前干部选拔更多地考虑上级领导干部对下级领导干部的意见,“不对下负责,也不考虑长期发展目标和群众利益,公务员必须要站队,容易形成山头主义和团团伙伙。这样会让一些干部失去信心,无法将工作重心落到实处”。

  “现在还是以人为主,是一种人选人、伯乐相马的模式,选拔范围相对较窄,选拔制度发挥有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补充道,“对现在的干部任免形势不能太乐观,要解决用人腐败问题,在制度和人两方面都要用心。”

  出以公心公正用人

  客观考核工作实效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自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02年、2014年两次作出修订,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党中央决定对《干部任用条例》予以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成功经验,吸收到条例中来,使之及时上升为普遍适用的制度规范,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任建明分析,此次修订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让德才兼备、有担当的人能提升为干部;另一个是解决、改进积重难返的用人腐败和带病提拔问题。

  “此前对《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没有解决根本问题,裸官、带病提拔等问题依然存在,陈旧的条例落后于时代要求,不利于推进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相比此前僵化的选拔方式,这次修订更加注重如何更好地发现、使用干部。”庄德水说,《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此前改革的新成果,也秉承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反映了基层干部的呼声,“敢于触碰原先避讳的工作机制、体制,在这些方面作出较大的调整”。

  在庄德水看来,之前的实践结果奠定了基础,提供相对好的外部环境。但最重要的是,决策者拥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敢于真正解决问题,让党员干部成为党的财富,让真正干事的人能干事,体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