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全会上免去中央委员的职务?
在中共中央全会上,极少数的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被撤销是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例如,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李鹏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了《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这一报告。全会公报指出,鉴于赵紫阳同志的上述严重错误,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由中共中央全会出台一项决议来决定撤销某位(某些)中央委员的职务也不多见。"四人帮"得到了这一"殊荣"。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全会对"四人帮" 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罪行,表示极大的革命义愤。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永远开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在历次中共中央全会上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的案例中,最多的就是由中纪委向全会提交关于某位中央委员问题的审查报告,由全会审议通过。
例如,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9年12月29日作出的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的处分。
在中央委员去职的途径中,主动辞职也是比较罕见的一种方式。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全会根据党内外广大群众的意见,决定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四位同志所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汪东兴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纪登奎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吴德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委员长;陈锡联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
此外,十二届四中全会上,一批老同志主动要求退下来,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共有64位,其中包括叶剑英、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乌兰夫、王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