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实现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物流业自身发展要求,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于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物流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全省现代物流业,提高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一轮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引领,以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以物流资源整合和物流基础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和“互联网+”高效物流为动力,以制度和政策创新为保障,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和完善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物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构建内外联动、陆海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将辽宁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大门户,为全面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政府规划政策引导扶持,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扩大开放,深化改革。抓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和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机遇,加快形成内外联动、陆海互济双向物流发展新格局;推动物流体制机制和业态模式创新,以创新破解难题、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以“互联网+”现代物流和现代物流技术装备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以服务、技术、组织、方式、体系等多元创新推动物流业新旧发展动能转换。
  整合资源,协同融合。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相关资源,统筹国际、区域、城乡、行业物流发展,推动物流与制造、商贸、金融等多业融合,构建智慧供应链物流新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6%以下,物流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左右。物流业步入转型升级发展阶段,存量物流资源实现整合提升,新增物流资源形成有效供给,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升,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成为全省实施“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到2022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进一步降低,物流业增加值增速进一步提高;物流业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我省在区域和国际物流体系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成为东北亚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开放型产业组织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物流空间发展格局。
  依托临近日韩蒙俄的地缘优势、沿海沿边的区位优势、位居进关出海要冲的交通优势和作为东北区域中心的城市群优势以及产业基础优势,加强陆海双向统筹与海陆空联动,着力提升和完善以多式联运为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北亚地区和国内东北、华北、东南沿海的物流组织功能和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发展定位明确、功能优势互补、运行协同高效的物流枢纽布局和物流大通道布局。
  1.完善“2+3”物流枢纽。加快建设沈阳、大连2个物流主枢纽和营口、锦州、丹东3个重要物流枢纽。着力打造东北亚国际物流双枢纽组合优势,提升我省在东北和东北亚区域国际物流体系中的战略地位。
  (1)着力推进沈阳物流主枢纽建设。大力推进沈阳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动物流、制造业、金融等多业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沈阳港建设,调整优化物流园区结构,增强物流集聚区吸引力和辐射力。加强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沈阳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二跑道和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临空产业和临空物流,加速打造功能完备的东北区域和东北亚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沈阳将建设成为物流资源高度集中集聚,物流服务功能健全高效,物流服务与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具有较高辐射能级的东北区域和东北亚国际物流枢纽。
  (2)着力推进大连物流主枢纽建设。以海空两港为依托,加快海港功能提升和大连新机场建设,加强运输方式系统集成与高效链接,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快速提升国际供应链物流枢纽功能。加强国际与地区分拨、城际配送、流通加工、保税仓储、货物混配等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大窑湾港和保税区的物流综合服务功能,使大连口岸成为东北亚多功能物流服务中心。强化石化、粮食、矿石、汽车、水产品、集装箱等优势大宗货种物流服务,提升大宗商品集散功能,使大连成为国际化、区域性重要商品采购分拨集散中心。推进航运物流智慧化,建设航运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拓展物流金融、物流人才、物流数据的配置交易功能,使大连成为智慧物流的网络枢纽和高端要素交易平台。大连将建设成综合运输枢纽、综合物流服务、航运服务等核心功能强大,具备国际物流分拨、供应链创新应用、要素交易、运营结算、指挥调度等高端服务功能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供应链物流枢纽。
  (3)加快建设营口、锦州、丹东重要物流枢纽。营口重点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和临近腹地的港口优势,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和中俄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建设,加强辽鲁滚装甩挂运输通道以及国内沿海航线与“辽满欧”等国际物流大通道衔接,加速港口由终点港向中转港转变,提升营口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物流功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锦州依托辽西中心城市、临近蒙东地区、位于进出关要冲和沿海港口的优势,重点发展以海港和空港为依托的临港物流,大力提升多式联运水平,积极拓展“辽连欧”“辽新欧”国际物流服务,打造东北西部、内蒙东部、蒙古国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便捷出海口和重要物流枢纽。丹东依托沿边口岸、沿海港口的独特优势,着力推动边贸和跨境物流发展,积极拓展面向东北东部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物流服务,打造东北东部地区、俄罗斯远东地区重要出海口和国际边贸物流枢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相关市政府)
  2.打造“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即大连—营口—沈阳—哈尔滨—满洲里中部纵向物流大通道,锦州(葫芦岛、盘锦)—阜新(朝阳)—通辽(赤峰)西部物流大通道,丹东(大连)—通化—牡丹江东部物流大通道;长春—铁岭—沈阳—山海关(含长春—阜新—朝阳—承德)进出关横向物流大通道。以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融入“京津冀”发展战略为牵引,加快构建“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完善大通道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沿线主要货运场站设施、物流园区、集配中心建设,加强港口、铁路货场、公路货站等重要枢纽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加快推进大连、营口、锦州、葫芦岛等港口后方集疏运通道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提升物流组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物流大通道对外联通日韩、蒙俄、东南亚、南北美、欧洲,对内衔接东北、蒙东、京津冀、华中、东南沿海的优势,加快发展多式联运陆海双向物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3.完善省域物流服务网络。以城际综合运输网络为基础,以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为依托,发展沈(铁)辽鞍营大、沈(抚)本丹、沈阜朝、沈盘锦葫、大丹、锦朝、阜盘营等7条城际物流带,形成以城市为中心,梯次辐射县乡村的城乡物流网络。充分发挥国家级沈阳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城市、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各级、各类物流业试点示范作用,强化省域物流运营组织协同,推动服务网络和平台资源共享、大型物流设施共建共享、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权限共享,促进城市群和城乡物流协同化、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
  4.推动物流业集聚化发展。以产业布局、交通区位条件为依托,以规划为引领,引导各类物流业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综合服务等资源的集聚化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区域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集群体系。着力推动物流业与商贸流通、生产制造业以及物流业与各类功能区联动、协同发展,提升我省在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二)扩大物流开放合作。
  1.推动国际物流发展。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牵引,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大枢纽,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加快提升沈阳、大连、营口等城市国际物流服务功能,建设和完善沈阳、大连、营口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提升口岸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增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级。加快推进“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重点加快大通道铁路断头、瓶颈路段和海铁联运设施建设,构建以多式联运为重点的陆海双向国际物流体系。推进海港、陆港物流运营组织协同,统筹打造中欧班列辽宁集结中心,将辽宁打造成“一带一路”重要国际物流陆海转运中心。加强辽鲁陆海货滚甩挂运输等国内物流通道与“辽满欧”等国际物流大通道的对接,加强物流业与口岸、出口加工区(基地)以及沈阳、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物流体系的协同联动,推进境外物流基地(园区)建设,开辟更多物流支撑节点,扩大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省交通投资集团、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
  2.优化国际物流发展软硬环境。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完善功能,着力构建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做强做优沈阳、大连和营口综合保税区等国际物流先导区域,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创建保税物流功能区。完善“单一窗口”国际物流服务,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强化快速通关查验能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海关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沈阳海关、大连海关,有关市政府)
  3.推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加强东北区域省际间、城际间政府和企业互动合作,推动市场机制下的区域资源整合,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提升区域物流运作协同化、一体化水平。加强与京津冀区域物流体系的衔接,以京津冀辽产业合作、农产品供给、现代服务业对接、科技创新与人文交流、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为牵引,共同构建京津冀辽融合协同的跨区域物流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
  (三)推动物流业创新发展。
  1.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强运输方式间的协调衔接,大力发展海铁、海公、铁公、公空等多式联运和滚装运输、甩挂运输,提高货物运输的物流化组织能力和水平。优化物流通道港口、公铁货运场站、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内部的功能布局,加强装备、技术、管理、运营等传统运输模式的物流化再造和提升,提高交通枢纽的物流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公转铁运输,对重点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和港口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发展定制化运输服务。重点推进沈阳铁路综合货场和大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连新机场、沈阳机场二跑道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铁路深入港口工程,进一步强化重要枢纽的现代物流服务基础。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做好示范工程建设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大宗货物以外的铁路货物便捷运输比率达到80%以上,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2.培育物流业发展新动能。鼓励物流业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大胆尝试和创新,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注入新活力。引导全省物流资源在高端平台上的整合和优化,提高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多领域、多业态融合发展,不断拓展物流融入产业链、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物流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物流企业联盟、无车承运人等物流新模式。加强在电商物流、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危化品物流、物流信息平台等领域探索创新,提升物流业整体效能和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3.推动物流金融发展。鼓励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融资租赁、反向保理等物流金融业务,重点发展物流车辆、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物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营口申报物流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积极引进国内物流金融龙头企业,带动本地物流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产业园区的金融服务。加强物流金融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有效管控物流金融风险,促进物流金融健康稳定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四)推动物流智慧化发展。
  大力发展以无线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激光扫描、移动终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全球卫星定位(GNSS)、地球信息系统(GIS)、电子数据交换(EDI)、智能交通系统(ITS)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物联网+物流”,加强机器人与自动分拣、二维码、免提扫描(智能眼镜)、自动驾驶货车、无人机、3D打印、智能快递柜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应用。鼓励适应“互联网+”现代制造、现代农业、现代商业的智能集成物流模式发展,着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慧供应链物流服务,培育发展一批智慧供应链城市配送中心和智慧供应链物流企业。到2020年,培育100家以上供应链重点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五)强化物流业发展基础。
  1.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物流”,推动建立全省物流信息共享、信息交换机制,加快构建和完善平台式物流信息交换共享体系。鼓励第三方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发展,吸引更多企业利用信息平台共享物流信息,拓展业务范围。推动中小物流企业加入物流信息平台开展网上物流业务。加快辽宁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与其他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努力消除“信息孤岛”等信息化瓶颈制约。积极探索建立融合政府、物流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物流金融、生产制造业信息服务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开放性的跨界公共信息平台,为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创造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2.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动物流数据处理、作业流程、装备、技术、管理、服务标准化。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交通运输、仓储配送、快递物流、设施设备等物流领域信息标准化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电子面单、电子合同等数据化物流活动信息载体,加强不同平台间信息接口、数据传输等标准化建设,促进物流各领域共享共用信息资源。推广使用标准化、模块化物流设施设备,重点加快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普及应用。积极开展物流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托沈阳、大连两市试点企业,组建全省标准托盘循环公用联盟,制定全省物流标准体系指南。鼓励辽宁标准走出去,支持省内单位参与物流行业国家标准的修订。(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3.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导中小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物流企业,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注入新活力。推动传统物流提升,鼓励铁路、道路运输以及航运、仓储等单一服务功能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向现代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转型,鼓励制造企业剥离内部物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精益化的现代物流。引导中小型物流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物流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创新模式的引进和借鉴。支持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基地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开展面向全省及东北地区的物流业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4.提升物流装备制造产业竞争力。依托装备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物流装备制造,重点发展智能终端、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推动物流装备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开展交流合作,鼓励物流装备制造企业面向物流企业开展物流装备定制化生产与融资租赁等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沈阳、大连、锦州、铁岭、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六)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
  1.做强装备制造业物流。加强装备制造业物流服务创新,提高制造业物流精益化服务水平。推动汽车及零部件工业交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衔接上下游企业,提供采购、加工、分销、物流、信息等全程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数控机床产业网络化、平台化供应链物流服务,提高机床展示物流、融资租赁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市场响应快速,适应定制化、敏捷制造需要的供应链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政府)
  2.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以服务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为牵引,以完善全省农产品国际国内流通体系为目标,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农产品供应链物流服务网络。畅通从“地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物流服务,做大特色农产品物流,做强大宗农产品物流。支持跨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果蔬、水产、森林食品等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综合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物流、产品追溯等物流服务设施,强化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物流服务水平与效率,确保“餐桌上的安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进沈阳、辽阳、盘锦等市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完善农机物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涉农服务质量。(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政府)
  3.完善“北粮南运”物流体系。依托“北粮南运”粮食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完善京哈、沈大沿线和沿海粮食物流节点(园区)等省内外重点节点建设,打造区域性大宗粮食集散分拨中心,着力提升各节点多式联运功能和中转储运能力。大力推行“四散化”“散改集”等粮食物流新技术,支持“东北粮网”等基于“互联网+”的现代粮食流通企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平台功能融合升级,创新粮食流通交易模式。推进省市优质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提高粮食流通效率,确保粮食流通安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营口、阜新、铁岭、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4.推进大宗原材料产业物流发展。大力发展大宗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围绕矿石冶金、石油化工、粮食流通加工等优势领域,建立网上现货(期货)交易和物流信息平台,打造区域性大宗商品物流集散分拨中心,完善海运、铁路、公路、管道运输等多式联运和集疏运系统。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以信息化促进供应链管理提升,优化产销物流组织,提高物流效率。完善钢铁、石化等大宗产品的外销分拨物流体系,积极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运增量行动方案》。(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政府)
  5.推动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互联网+商贸物流”发展,围绕日用消费品、五金机电、工程机械、特色农产品、纺织服装、家具建材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专业市场,结合沈阳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商贸物流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拓展面向全国、服务全球的专业化电商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大型电商企业、物流企业设立服务东北区域性电商物流中心和公共仓储配送中心,推进各城市电商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发展城镇社区和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服务。优化城乡配送网络,发展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等配送模式,打造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鼓励跨境电商建设海外物流基地、国际分拨中心、海外仓,拓展境外物流服务网络。到2020年,城乡电子商务物流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限额以上的连锁零售商品购进统一配送率达到85%以上,城乡仓储配送效率提高2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6.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依托沈阳、大连、丹东、阜新、铁岭、朝阳等特色农产品产销区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冷链物流节点布局,拓展服务网络。依托大连、沈阳海港陆港建设国际冷鲜食品中转分拨基地,打造面向全国乃至东北亚的进口优质冷鲜食品冷链分拨物流网络。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规模化、专业化的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物流新模式发展。依托医药生产流通业基础,打造以沈阳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东北地区的药品冷链分拨、配送网络。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管,健全冷链物流监管体系,依托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信息平台,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着力打造有利于冷链物流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到2020年,全省100家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冷链流通率提高1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7.规范危化品物流服务。依托港口危化仓储企业、大型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建设化工产业物流园区,实现集聚化发展和集中管理。培育专业化、现代化的危化品物流企业。推进危化品运输物流标准化,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类型与车辆设备配置。加强危化品物流安全监管,引进第三方技术监督检查,完善危化品物流监管监控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政府)
  8.推动应急物流发展。以应对自然灾害和服务国防需求为重点,完善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生产、生活和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完善公、铁、水、航多方式应急运输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大型物流企业形成的供应链以及连锁网络的作用。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加强应急物流协调指挥,统筹指挥应急救援物资的筹集、运输、调度、配送等工作,确保应急物流系统运作快速、有序、精准、高效。(责任单位:省政府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供销社、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省交通投资集团、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9.倡导绿色物流。推广绿色仓储技术和装备,提高托盘等标准化器具的循环利用水平,鼓励使用环保循环包装材料。推广液态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完善加气站、加氢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倡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回收物流体系,鼓励生产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开展废旧品回收,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配送物流和逆向回收物流双向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物流业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方式,丰富招商手段,引进重大项目、先进理念、先进制度。积极利用各种政策平台,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支持。用好用实现有的中央及省本级政府预算内投资、“单一窗口”建设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全省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资金、农村客运及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专项资金、中央燃油税返还等资金政策,扶持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等领域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管理局、省机场集团)
  (二)降低物流运营成本。
  严格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小微物流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率调整、物流企业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跨境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际物流通关费用各项减免政策。研究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发展铁路中长期和协议制运输,提高对大宗货物协议制运输和煤炭中长期合同兑现率,降低企业运输成本。(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沈阳海关、大连海关、省交通投资集团、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入推进准入便利化改革。严格落实“多证合一”要求,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一窗受理、后台流转,一次申报、全程办结”,简化注销登记程序,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厅及手机APP办税系统,全面落实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式专门辅导和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充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现代物流重大项目土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审、随审随批、特事特办,促进项目尽早落地;鼓励“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地,对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落实取消道路货运站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政策,研究制定后续协调配套措施。推进“司机之家”试点工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或其他公路沿线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的停车安保、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无线上网等服务,为货车司机提供放心、舒心、贴心休息空间。采取灵活的市区交通管制措施,有条件释放货车通行权,对冷链配送、邮政、快递、新能源物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交通投资集团)
  (四)规范市场秩序。
  全面清理涉及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营造包容、宽松的政策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智慧便捷的物流市场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督体系,规范物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执法责任,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行业征信平台,出台企业失信行为惩戒办法,逐步将信用状况纳入各类准入门槛,建立从业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公开和惩戒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管理局,各市政府)
  (五)强化人才培养。
  加强物流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教育培养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积极引导全省高校完善物流类专业设置,增设物流类空白专业。创新办学体制,积极探索共建共享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和校企合作办学,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双对接。推动物流业实训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岗前和岗位培训功能兼备的实训培训基地。加快推进“双高计划”,将现代物流相关专业纳入高水平特色专业群计划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引进熟悉国际物流规则和精通现代物流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政府)
  (六)完善物流统计制度。
  严格落实国家社会物流统计和核算要求,加快建立全省物流业统计制度,完善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统计部门、行业协会、物流企业共同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采用科学调查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依靠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推动全省物流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高物流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各市政府)
  (七)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联动,履职尽责。各市政府要组织做好本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加强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科学统筹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物流行业协会要在物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和技术推广、交流合作、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