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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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处置预案》的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处置预案》第七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处置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敬请投资者查询。

  一、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公司《关于对单一股东贷款超过其出资额的函》,称“为了降低化医集团的资金成本和资产负债率,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置换原在各商业银行的高息借款和解决企业的流动资金,财务公司今年增加了对各成员单位贷款发放,包括对股东单位发放贷款。所发放的贷款严格按贷款审批流程规范操作。2019年1月18日,财务公司的股东长风化学在财务公司贷款3,500万元,贷款余额8,000万元。上述贷款的发放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及相关规定,风险可控。”

  截止2019年1月18日,财务公司股东长风化学、建峰集团、紫光化工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高于其出资额,其中:

  (1)长风化学对财务公司出资额1,500万元,贷款余额8,000万元;

  (2)建峰集团对财务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贷款余额15,000万元;

  (3)紫光化工对财务公司出资额5,000万元,贷款余额20,000万元。

  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处置预案的规定,此事项符合上述预案第七条第(五)款“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2010年12月22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440067)。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6.53亿元,负债总额36.02亿元,所有者权益10.51亿元,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1.92亿元,缴存比例7%,存放同业款项余额11.07亿元,吸收存款35.87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30.16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净利润1.15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8.08亿元,负债26.89亿元,所有者权益11.19亿元,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1.95亿元,缴存比例7%,存放同业款项余额6.19亿元,吸收存款26.64亿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净利润0.68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贷款单位的财务状况及股权结构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风化学资产总额16.51亿元,负债总额7.93亿元,所有者权益8.58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净利润52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长风化学资产总额14.76亿元,负债总额5.90亿元,所有者权益8.87亿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1亿元,净利润2,2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目前,化医集团持有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重庆化医长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风化学100%股份。

  四、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处置情况

  公司在收到财务公司《关于股东贷款情况的说明》及《关于对单一股东贷款超过其出资额的函》后,领导小组按照《处置预案》的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五、财务公司情况说明和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意见

  同日财务公司提供了《关于对股东贷款情况的说明》(说明如下):

  “根据成员单位申请,我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信贷调查、风险审批、信贷委员会审议、落实担保等信贷审批流程,对长风化学于2019年1月18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期限12个月,上述贷款均由化医集团提供全额担保。截止2019年1月18日,化医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12.31亿元,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15.65亿元。上述贷款的发放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及相关规定,风险可控。”

  领导小组认为:财务公司根据银监会的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按银监会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义务,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发放的贷款有落实担保措施,不会影响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安全。

  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信息,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