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人员
2018年10月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的人员,经上级审核已全部通过,请按照下列要求领取证书。
二、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8日-1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领取地点:二七区教育体育局313室(嵩山南路与杏贾路向西200米,再向北200米路西)。
三、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2、代为领取的,要求如下: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证书所有人的下列材料:①.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1份;②.委托书(可参考下面模板,手写、打印均可,委托人需签字并按指印)。
温馨提示:
逾期不领取证书者,我们将按照省厅的规定逐级上报注销证书并删除认定数据。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二七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