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6-040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关于有偿交还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最终补偿价格以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1、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会展中心953㎡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公司重庆会展中心置业公司(以下简称"会展置业",本公司持股40%)的"国汇中心"项目在与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项目两个地块连接处上空,建设了一个占地投影面积约953㎡,建筑规模1401.9㎡的构建筑物,占据了会展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约953㎡边角土地的上层空间。为解决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事宜,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南岸区国土局")拟采取有偿收回本公司该953㎡土地后再出让确权给会展置业。据此,本公司拟与南岸区国土局签定《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
2、本公司与南岸区国土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有偿交还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有偿交还土地使用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2、南岸区国土局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公司于2007年经转让取得重庆市南岸区原槽房沟社(现江南大道)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会展中心项目用地,土地面积为78644.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2010年本公司办理了(111房地证2010字第12303号)房地产权证。
(2)本公司控股公司会展置业的"国汇中心"项目在与本公司持有的会展中心两个地块连接处上空,建设了一个占地投影面积约953㎡,建筑规模1401.9㎡的构建筑物,占据了会展中心项目用地范围内约953㎡边角土地的上层空间。该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经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协调,南岸区国土局拟有偿收回本公司该953㎡土地后出让确权给会展置业。
(3)该953㎡土地原值207.85万元,累计摊销52.87万元,净值154.98万元,根据2016年6月17日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截止2016年6月1日《土地估价报告》(四川恒通渝(2016)(估)字第049号),合理土地成本价格为741.7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土地成本补偿价格约为741.7万元,最终土地补偿价格以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2、交易定价依据:根据2016年6月17日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恒通渝(2016)(估)字第049号《土地估价报告》,该953㎡土地的合理土地成本价格为741.7万元。
3.支付方式:在土地使用权公示出让结束后,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土地成本返还至南岸区国土局后,由南岸区国土局向本公司支付。
五、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有偿交还土地使用权事项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会展置业解决其土地权属问题,根据拟签订的《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本公司预计实现税后利润约3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
3.评估报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6-039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传真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王秀莉女士书面委托董事长徐平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会展中心953㎡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解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会展中心置业公司(以下简称"会展置业")"国汇中心"项目占据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约953㎡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事宜,将该953㎡土地使用权有偿交还给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根据2016年6月17日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截止2016年6月1日《土地估价报告》(四川恒通渝(2016)(估)字第049号),土地成本补偿价格为741.7万元,最终土地补偿价格以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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