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诚在法庭受审。李志强 摄
陈锡诚的堕落历程
●当时一是想做好工作,报答组织对自己的提拔;二是想干出点儿政绩,靠能力再进一步,所以对自己要求很高。
●只想逃避现实,麻痹自己。
●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完全扭曲,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动力,只想着用权换钱。
●现在被查处其实对我是好事,如果再发展下去,以我手里的权力,肯定会滑向更深的深渊。到那个时候,恐怕就真的是典型的“腐败样本”了。
几瓶泸州老窖、几条红塔山香烟、几块廉价玉石、一套西服、两个房产证(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20多万元存款、一个证券账户——这就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云南省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被查获的财产。
“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全在这个箱子里了。经我们多方查证,他没有作风问题。”云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办案人员向记者吐露查案之初的困惑:“这是贪官吗?”
法院审理查明,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6.98万元,索取和非法收受人民币90万元、港币2万元。11月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陈锡诚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陈锡诚的各种侧面捏合在了一起,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朴素与贪婪并存,在崇高与丑恶间挣扎,最终走向沉沦的“非典型贪官”立体形象。
得志时堪为楷模
陈锡诚生于1955年,他的父亲是一名老红军。1978年,陈锡诚考入云南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从此,他的生活与建筑紧紧联系在一起。1982年,陈锡诚大学毕业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由于根正苗红,踏实低调,他成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大学毕业仅一年,陈锡诚就被选派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担任副县长。此后他的仕途一帆风顺:1985年到云南省建设厅担任规划处副处长,1993年晋升为房地产业处处长,三年后升任副厅长。从大学毕业到担任副厅长,陈锡诚仅仅用了11年时间。这固然有组织着重培养的因素,但陈锡诚自身的努力同样不可否定。
在陈锡诚人生最辉煌的那段时光里,他可以称为官员的楷模:生活简朴、为人低调,刻苦钻研。他先后在规划处、房地产业处工作,担任副厅长后分管过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工作。他先后担任“云南三江并流世界遗产申报项目”、“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拆迁建设项目”、“云南省政府金安小区建设”等云南省重大项目的指挥长,每一个项目都圆满完成。可以说,他对云南的建设功不可没。
除抓好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外,陈锡诚对自己认为有益民生的项目也无条件地全力支持,如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这个项目旨在解决昆明外来务工者的居住问题,设想采取廉价出租的方式,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居住保障,同时方便治安、计划生育等部门集中管理,是集服务、管理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利民工程。其构想得到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肯定,其理念当时在全国亦属领先。
在陈锡诚的大力协调下,1998年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陈锡诚担任指挥长负责这个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在陈锡诚的大力推进下,项目在前期进展迅速。他的能力得到了领导、同行和职工们的高度赞誉。云南省建设厅干部职工说:“他是一位专家型、学者型的领导,不打官腔不摆架子,原则性强。”常年与他打交道的同行评价说:“他的工作能力很强,分析问题一针见血,把握政策精准到位,提出的方案切实可行。”
陈锡诚任职和分管的部门均是权力极大的要害部门,也是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危岗位。但相关部门的调查证明,在1999年以前,陈锡诚没有出现经济问题。“他基本不喝酒,抽烟只抽‘红塔山’,穿的衣服都是几百块钱一套的,很低调。”他的同事们对此印象深刻。
在侦查人员讯问时,陈锡诚这样回忆自己当时的心态——
“当时一是想做好工作,报答组织对自己的提拔;二是想干出点儿政绩,靠能力再进一步,所以对自己要求很高。”
只想逃避现实
陈锡诚想干出点儿政绩再进一步,但他却在副厅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15年。其间,云南省建设厅先后换了四任厅长,但他始终原地踏步,这与此前的青云直上形成了强烈反差。特别是他以前的下属现在成了他的领导后,他的心理更加失衡。“很郁闷。想找点儿事情做,麻痹一下自己。”这就是他那段时间的心态。
陈锡诚自视清高。在他的心目中,吃喝嫖赌属于低级趣味,他自认为没有堕落到那种地步。或许还有点儿要表现自己“卓尔不群”的意味,他选择了在高官中极为另类的喜好:电子游戏。迷恋上电子游戏后,陈锡诚常常在夜里光顾偏僻小巷里的游戏室,以此来消磨漫漫长夜。“我们曾以为,他常到小巷中甚至地下室的游戏室是为了赌博,但调查后发现,他并没有进行赌博,这让我们很奇怪。”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可能他有‘隐于市’的意思,甚至可能在寻找‘自我放逐’的感觉。总之,他显得有点儿清高。”
一个40多岁的副厅级高官,就像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成天混迹于各种不入流的小游戏室,这的确让他显得另类。
除了沉溺电子游戏,陈锡诚还迷上了炒股。他自认为对数字敏感,既然在仕途上停滞不前,就想在股市里证明自己的能力。但一次次“套牢”、“割肉”后,他的资金出现了问题。为了能继续在股市中“搏击”,他把目光对准了“老朋友”。在他看来,这些人靠他的帮助赚了大钱,现在他需要钱“创业”,他们自然应当鼎力支持。因此,他向“老朋友”要起钱来毫无心理负担。
在这一时期,他索贿的对象主要是以前得到过他帮助的人。如云南某物业公司老板薛某,是陈锡诚的大学同学。1997年薛某创业时,陈锡诚曾帮助薛某办理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又如王某,1999年初,王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城市管道直饮水。陈锡诚在自己担任指挥长的云南省直机关北市区住宅小区项目中,让王某承担了管道直饮水安装工程;2000年初,陈锡诚又安排王某担任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客观地说,陈锡诚为他们提供帮助时,没有想到要通过他们谋利。他提供帮助,多是出于朋友感情或者说对他们个人能力的赞赏。
在这一时期,陈锡诚的主要犯罪形式是索贿。如1999年6月,陈锡诚向薛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2000年11月,陈锡诚在北京向王某索要了3万元。2001年,王某将云南省流动人口公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获利。陈锡诚得知这个被云南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寄予厚望、自己也曾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工程被转让作为商业地产项目后,让自己的哥哥向王某“借”了30万元。
对自己这段时间的心态,陈锡诚有过精辟的总结——
“只想逃避现实,麻痹自己。”
完全成了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