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欲为父亲继续讨要生前的权益,遭遇法律难题本报记者宋芳科为您报道活到72岁退不了休,20多年的生活费用单位不给承担,为此兰州工人老王将和自己产生劳动争议的兰州某工厂告到了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但是没等到案件开庭的那天,老王就因病离开了人世,老王作为自然人提起的诉讼终结。老王儿子却想替亡故的父亲继续把官司打下去,圆了父亲20多年来的心愿。失业20年老来讨说法
事情要从1983年老王的一次外出追债说起,据老王在仲裁庭的陈述,当时他在甘肃某机械厂(目前已被兼并)上班,因为单位协助法院追讨一笔单位上被诈骗的货款,他被抽调进去。原本去两天时间就够了,但是由于情况复杂,他们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单位却以他旷工长达1月为由,把他给开除了。对于老王的开除,甘肃某机械厂的文件上显示,老王在1983年离开厂一个月,家属给请过假。由于和单位发生矛盾,从1984年开始,老王就没去单位上班。为此单位在报纸上刊登了启事,但是老王一直没有返回。所以单位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了。老王说他没有接到单位的任何通知。生活惨淡诉讼失败告终
当时由于老王刚过50岁,所以和单位理论没有结果后也就将事情放了下来。随后的10年里,和老王一起工作的同事们陆续退休领到了养老工资。老王去单位解决自己的遗留问题,无奈单位效益不好,又换了新的领导,一切又被搁置了下来。随着年岁的增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王就靠捡破烂来维持生计。2006年,老王向甘肃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由于老王所在的单位重组变成了兰州某集团设备厂。在劳动仲裁中,由于老王和单位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过了仲裁时效期,所以老王的诉讼以失败告终。未等开庭老王抱憾九泉
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老王又将兰州某集团设备厂告到了法院。提出了两个诉讼请求,一、单位给他办理退休手续,二单位补发他20多年的生活费。但是老王最终没等到这一天,2007年1月8日带着遗憾,老王离开了人世。2007年8月30日,老王的家人收到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告老王于2007年1月8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第(一)项规定,本案终结诉讼。儿代父讨说法遭遇难题
对于老王来说,人生中最后一个目的就是想了结他和单位之间的矛盾,获取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是老人去世了,这个愿望却成了遗憾。为了弥补这个遗憾,老王的儿子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让这件事有一个最终的结果。老父亲在20多年来没有领到单位的生活费用,也没有正式退休。现想替老父亲继续打官司讨回一个说法,圆了父亲20多年来的心愿。
带着这些问题,老王的儿子咨询了许多律师,但是得到的结论是没希望。老王的儿子说,他不会放过任何有可能的机会,尽自己的能力给死去的父亲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