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猥亵学生,校长包庇袒护,没有报案也没有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导致该名老师再次伸出“咸猪手”。江苏省泰兴市教育局采纳检察建议,建立性侵害举报、调查、问责和惩戒机制。日前,该市教育局主动告知落实检察建议以及对校长的处理情况。
2016年6月,泰兴市偏远乡村的小学教师吴良(化名)利用批改作业之机,两次对班上一名8岁女童实施猥亵。家长发现后,愤怒地向学校举报。然而,校长刘某却采取了“捂盖子”的处理办法,仅让吴良不再担任被害女童的任课老师,并承诺在学习和生活上多多关照被害女童。同时,还“好心”建议家长为了女童的名声和未来,控制知晓此事的范围。就这样,在校长的“周全”安排下,这起案件被“雪藏”。
然而,2018年9月,吴良故伎重演,先后三次在教室当众猥亵班上7岁女童。女童的亲属愤然报警,2018年10月31日,吴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
2018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以吴良涉嫌猥亵儿童罪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官审查发现,两年前,曾有一名被害女童的母亲向学校举报,然而校长只对吴良批评教育了事。正是这种“护短”的行为,滋长了吴良再次作案的侥幸心理。
2019年2月27日,泰兴市检察院以吴良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3月22日,泰兴市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吴良有期徒刑六年,同时禁止吴良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学校保安等相关职业。
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3月11日,泰兴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性侵害专门投诉渠道,加大预防及应对性侵害知识普及力度,注重被害女童的隐私保护和心理疏导,严控从业教师准入门槛,加强教师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市教育局认真采纳检察建议,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协同机制、注重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落实被害女童保护措施、强化师德教育的同时,将校长刘某移送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调查。(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葛东升 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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