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今天)上午,南宁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随后印发了《南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小新为你整理了一张长图,现在跟着小新一起来读懂它↓↓
另外,在方案中还提到了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主要包括:(一)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组织架构、用编用人制度和财政管理模式。整合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归并相近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
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工作考核以乡镇(街道)为主,干部任免应当听取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这些领域的执法职能和队伍整合到位,实行统一执法。
(三)深化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1。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
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
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将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将市政协办公厅更名为市政协办公室。
3。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深化市委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组建南宁广播电视台。
不再保留南宁电视台、南宁人民广播电台和南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
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五)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力争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跑一次腿”就能办成“一件事情”。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方案还指出,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