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委任李镇、马连勇及谢俊勇为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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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钢股份(00347.HK)宣布,李忠武先生及张景凡先生已获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辞任执行董事,并于2018年3月5日生效。李忠武先生不再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及张景凡先生不再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之成员,于2018年3月5日生效。

  此外,李镇先生、马连勇先生及谢俊勇先生已获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于2018年3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