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4月16日,西宁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事项。市委书记王晓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了全市民政工作汇报。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饱含着深厚的为民情怀,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深刻阐述了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职责任务、方法路径,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全市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甘于奉献,一些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取得了优异成绩。会议要求,一要履行“三聚三基”使命责任,二要保持真抓实干传统作风,三要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西宁市贯彻措施。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关切民生,关注安全,思想深刻,要求严格,为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等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要求,一要保持工作韧劲干劲不松,二要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压力,三要动态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四要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五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指示,听取了全市绿化工作汇报。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身体力行,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并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树立了学习榜样、行动标杆。会议要求,一要践行“两山”理念,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长坐标。二要持续提高标准质量,着力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三要传承发扬精神财富,持续兴起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热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西宁市贯彻措施,听取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会议认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是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会议要求,一要对标对表要求,完善落实责任体系,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高度警醒,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四要补齐补强短板,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省委第71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三年工作方案》。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强化日常管理,三要坚持城乡一体,四要注重跟踪督查,五要深化宣传引导,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做好全市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健全体系机制,三要抓好品牌培育,加快建设“健康西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