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列入淘汰類產業 虛擬貨幣”挖礦“何去何從
被列入淘汰類產業 虛擬貨幣“挖礦”何去何從
“甘孜礦場轉讓,電價0.155(元/千瓦時),五萬負荷,需要的老板,帶價聊。”4月12日,礦場主張爍(化名)在朋友圈發布了一條礦場轉賣的消息。
在比特幣的世界裡,用戶通過高性能計算機迅速完成對哈希函數的破解,從而獲取造幣獎勵,這個過程被稱為“挖礦”,從事“挖礦”的人被稱為“礦工”,專門被用於“挖礦”的高性能計算機被稱為“礦機”。
張爍是四川當地一名擁有幾十萬台礦機的礦場主。從2017年從事“挖礦”生意至今,張爍一直在擴張自己礦場的規模,所擁有的礦機數量也從剛開始的數千台到了如今的幾十萬台,即使是幣價暴跌的2018年下半年,其擴張的腳步也並未停止。只是到了如今,他決定適當控制規模了。
4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涉及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的產業活動。而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就在淘汰類類別中。《征求意見稿》還顯示,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產業活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也在其中。
國家產業政策態度鮮明,這給本就萎靡的幣圈又蒙上了一層陰影。政策發布當日,比特幣價格出現小幅下跌,最大跌幅達到4.23%。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了解到,目前,業內對《征求意見稿》的影響判斷存在較大分歧,但大多數對未來都存有一絲擔憂。
用電消耗相當於阿根廷全國一年的用電量
“挖礦”被點名為淘汰類產業與比特幣設計之初的共識機制PoW(Proof of Work)有關。礦工為獲得比特幣獎勵,需要不停使用高能礦機“挖礦”,耗費大量電力。摩根士丹利曾在2018年初給出數據,挖比特幣成本大約三分之一來自電費,2018年比特幣乃至其他數字貨幣的挖礦用電需求將達到120-140萬億瓦時。根據國際能源署2015年的數據,阿根廷全國一年的用電量也才不過125萬億瓦時。
為了降低成本、擴大收益,礦場基本“逐電而建”,哪裡電價低就去哪兒。為了獲取廉價的電力,許多礦場甚至直接入駐水電站。像水流穩定,豐水期長的四川就一直被礦工們視作天堂。
“馬上就是豐水期了,我們這邊電價在兩毛四左右就比較合理了。”張爍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挖礦利潤可觀,隻要找到電價低的礦場,基本就能達到100%的回報率。“比特幣價格最高的時候,投多少都行,一兩個月就能回本,后面的都是利潤。”
比特幣誕生的這十多年時間,伴隨著其價格的暴漲,“挖礦”迅速火爆,同時也成就了諸如比特大陸、嘉楠耘智這些海內外知名的礦機霸主。太平洋証券研報顯示,2018年底對應的礦機市場規模約1078億元。行情最好的時候,礦機巨頭們甚至開啟了各自的上市之途,但最后都因為各種原因折戟,其中很大原因在於監管壓力。
早在2017年11月,央行副行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潘功勝就召開過重點地區金融辦主任整治工作座談會,就虛擬貨幣“挖礦”、場外交易和“出海”等事宜進行討論,稱下一步的工作包括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產業有序退出。
2018年1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下發文件,要求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比特幣挖礦業務,並要求相關單位每月匯報清退情況。此后,新疆、內蒙古等多地都曾開展過清退活動。但業內對《征求意見稿》態度分歧較大。一些礦主表示,監管的確在不斷加強,但短期內,對行業造成的影響有限。
“‘挖礦’是個純粹消耗的行業,但隻要有利可圖,就還會有人進來”
“文件落地一般有兩到三年的緩沖期,我覺得(挖礦)這個事至少還可以做三年。”張爍說。談及出售礦場的原因,他否認了和《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有關聯,“這是計劃中的事,和‘囚徒困境’有點類似,不是說你規模越大越好,對我們這種小礦主來說,有一個臨界點,到了就不能去增加規模了。”
張爍對《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持積極態度,他認為,目前行業魚龍混雜,很多都游走在灰色地帶,應該得到規范。
“挖礦本來就是浪費電,中本聰設計PoW時的初衷就是‘one CPU one vote’,集中式的挖礦活動本就不是比特幣的目的,演變成現在這樣確實造成了大量的社會資源浪費。”NEO(小蟻)創始人兼共識機制dBFT原創作者張錚文表示,限制“挖礦”並不會對區塊鏈技術發展造成影響,“PoW是一種共識機制與分發機制的結合,我們可以採用更加環保的共識機制來確保區塊鏈的安全。”他說。
對於此前政策“雷聲大雨點小”的原因,工信部信息化推進聯盟區塊鏈實驗室副主任、共識數信CEO王毛路表示和“挖礦”行業的生態有關,“‘挖礦’行業有很多在使用非法的電,比如小水電的電、沒有並網的電,這部分灰色電量沒有浮出水面,政策文件對這些灰產影響有限。”
同時,這裡面還存在很大的利益聯結。在水力資源豐富的地方,許多時候電力供大於求,大量的水被白白釋放,電廠的工人管這叫“廢電”。“挖礦”將這些“廢電”利用了起來。據媒體此前實地調查得出的數據,一座3000台礦機的小型礦場,每個月就可以給水電站帶來超過100萬元的收入。
“‘挖礦’是個純粹消耗的行業,沒有產生任何的實際價值,消耗完了就完了。”張爍說,但隻要這裡面有利可圖,就還會有人進來。
(責編:楊曦、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