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斌)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三个政府规章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自去年“二次房改”启动后,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将计划构建起“1+3+N”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分层次、分步骤布局房改线路图。其中:“1”是指2018年8月出台的《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3”是指本次征求意见的三个政府规章;未来还将出台“N”个与这三个政府规章配套的实施细则及技术规范。
三个政府规章对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分配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均设定了可操作的规则。通过其具体制度安排,政府将做好三种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民则据此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申请、使用三种住房;并通过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大规模增加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等各种住房的供应,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规章中也设定了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和操作规范,对申请人提出了设定收入财产限额的要求。《公租房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办法》分别规定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须符合收入财产限额要求。收入财产限额的具体标准由市发改部门另行制定、公布,并实施动态调整。收入财产的认定核对工作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在申请家庭诚信申报的基础上,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核查等手段,努力实现收入财产核对工作的准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