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招聘网站发起了“2019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结果显示:1。仅一成的职场人可以基本不加班,24.7%的职场人每天都加班,95后成“每天都加班”的人群之首,90后在“基本不加班”人群中垫底。近3成职场人实际时薪在20元以下,相当于8小时工作制下的月薪3500元,是典型的“加班型穷人”。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最新调查显示,3成职员由于加班造成实际时薪不足20元,这明显是严重低于法定标准的。
事实上,在现代职场中,有加班工资本身就很罕见的,许多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加班工资之说。所谓“加班工资”,严格来说是基于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可是许多工作实则都是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这客观上使得“加班工资”索性无从谈起。再者说,如今许多公司都在实施所谓的项目制,实施“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这客观上使得职员必须“自愿加班”,否则根本完不成任务。
现代职场,公司直接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情况已经不多,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更加技巧化的“加班指令”,比如说布置根本就完不成的工作量,再比如说通过移动办公等手段让员工回家后继续干活等等。而从整体来说,在人力市场整体供过于求的语境下,职员也确实没有资本就“加班工资”和雇主讨价还价。
“加班型穷人”的概念,让我们理解现实职场多了一个参照维度,倘若考虑到时长和时薪,某些高薪工作也许就没那么高薪了。是要多赚钱,还是要性价比,许多人在择业之处,就应该考量到位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