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司法改革细节求变

   
“刘慧娟案”再讨论——地方司法改革细节求变
 
2004年03月13日 16:10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司法改革细节上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进步,无论是理念上、形式上还是制度上,司法机关越来越朝着具有中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的裁判机关进步。其改革动力源于新时期市场经济规律对法制环境的要求,以及中国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需求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但任何司法制度都不是孤立地起作用,为了正义、为了革除诸多弊端和追求法律公正的艰难探索,需要改革的不仅仅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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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慧娟案”再讨论——地方司法改革细节求变

  本报记者 王颖 北京报道

  “种子法”事件悬而未决

  “今年1月我曾交了一份复议申请给洛阳中院,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回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仍然在期待得到一个结果,而说要审阅她的申请的洛阳中院院长王伯勋已于一周前调去新乡中院,从南阳调来的院长刚上任,还来不及看她的申请。李慧娟不愿再拖下去,决定3月回洛阳中院正式办理辞职手续。

  在审理一起种子收购合同纠纷时,李慧娟在判决书中写道:“《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

  因为这句话,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发文明确指出,这“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侵犯了权力机关的职权,是严重违法行为。”并责成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纠正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作出处理……

  处理的结果是撤消李慧娟审判长职务并免去其助审员资格。

  记者从一位任地方高院院长的人大代表处了解到,河南省高院院长李道民告诉他,河南省人大已经收回了对李慧娟的免职决定。记者多次打电话给李道民求证,被以合理理由拒绝。

  引起事端的种子合同纠纷案二审已经审结,却迟迟没有判决。据悉,河南省高院审委会已将案件审理结果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示,但最高法院还没有答复。

  80%的案件和问题出在基层

  一个法官与地方人大几个回合的对弈,结果仍然悬而未决。而一个地方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遭遇的问题,绝不仅仅是与地方人大的矛盾一种。

  “人大行使监督权其实对法院影响并不是非常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国人大代表、地方高院院长(下称“上述这位法官”)告诉记者,相比人事权和财政权不为司法机关自己掌握对司法独立的影响,人大行使个案监督权对法院的司法独立影响小得多。并且,通常情况下,人大都是出于并非利益的目的依法行使监督权的。

  “我们80%的案件出在基层,80%的问题也出在基层”。2004年3月11日,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以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身份参加政协小组讨论会时说,但他同时也认为问题的彻底解决,关键在于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号来自十六大。这次会议的报告,专列一节谈司法体制改革。并提出司法改革的目标,如“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等。

  2003年5月8日,SARS肆虐的危急时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了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并决定成立以罗干为组长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公、检、法、司各提出了一套方案,其中有许多矛盾和冲突,不好调和,”中国诉讼法学会会长陈光中告诉记者,所以,从目前的情况看,司法体制改革首先会进行一些“小改”。

  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曾在一次论坛上,将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概括为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大众化。

  改革司法权力地方化弊端

  司法权力地方化作为目前司法体制的首要弊端,成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大阻碍。

  青岛澳柯玛与甘肃乔红霞的海欣公司之间对于货款合同和返利扣率协议的纠葛即是一例。

  1999年10月,澳柯玛销售公司向青岛市南区法院起诉,称海欣公司在购销合同履行中尚欠部分货款不还,10月8日,青岛市南区法院对海欣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查封了公司价值近680万元的货物,之后,青岛市南区法院因管辖不当将案件移送青岛中院。

  那边官司还没了结,2000年3月2日,乔红霞又向兰州市中院起诉澳柯玛销售公司,要求其返还多付货款、扣率款及返利款。兰州中院对被告进行了缺席审理,2001年5月29日,兰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多付货款、扣率款及返利款1557万元。

  澳柯玛销售公司不服判决而上诉至甘肃省高院,甘肃省高院于2001年11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2002年1月21日执行该判决,从澳柯玛销售公司账户划走931.1万元还给乔红霞,冻结了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持有的国家股196万股。

  而2002年4月9日,青岛中院将已受理近2年半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以涉嫌诈骗移送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9月1日深夜,在北京市延庆县抓捕到乔红霞,9月3日将其刑事拘留,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1月5日批准逮捕。次年10月16日,青岛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乔红霞提起公诉。

  2003年11月7日,青岛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26日,青岛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乔红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乔红霞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二审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