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地下水 看得见的保护网

  地下水是我们生产生活依赖的重要水源类型之一。一张覆盖全国的地下水监测网络正在逐步搭建。

  影响地下水水质的因素主要有哪些?下一步防控重点在哪里?最近相关部门印发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给出了一张清晰的路线图。

  对许多人来说,身边没有井,总感觉地下水与自己有距离。其实,如果地下水被污染,会对工农业生产产生深远危害,影响人体健康,而且修复需要的时间也非常漫长。

  最近,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出系统安排。

  地下水监测网络逐步完善

  目前,我国地下水水质总体状况如何?根据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31个省(区、市)223个地市级行政区的5100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为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分别占8.8%、23.1%、1.5%、51.8%和14.8%。

  而水利部门2145个测站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优良的测站比例为0.9%,良好的测站比例为23.5%,无水质较好的测站,较差的测站比例为60.9%,极差的测站比例为14.6%。

  地下水环境监测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基础,是客观反映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的重要支撑。但由于原先缺乏一张完善的监测网络,目前掌握的情况还不足以摸清污染的全部家底。

  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地下水处处长李明路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国家涉及地下水管理的相关职能分散在各部门,不同部门都围绕自己的职责定位开展了相关工作。2015—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联合实施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两万多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控制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密度为0.59个每百平方公里的地下水监测网络。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生态环境部统一负责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这为铺就一张统一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网创造了有利条件。

  “铺就这张网远比公众想象的复杂。”实施方案的编制者之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规划部主任助理刘伟江说,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应将区域监管和“双源”(饮用水源、污染源)监控相结合。由于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起步晚、底子薄,涉及整合的监测井数量大、类型多、管理分散,为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要求,每个监测点位需逐一研究确定。基于此,要先试点,再研究建立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地下水监测网。因此,形成比较完善的监测网络需要五六年时间。

  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最紧迫

  防治地下水污染,首要目的就是要防范对人体健康的侵害,而最易受到地下水质量影响的,是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人群。

  刘伟江说,根据《201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从我国供水结构来看,地表水源供水量4945.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81.8%;地下水源供水量1016.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6.8%;其他水源供水量81.2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4%。尽管地下水源供水占比不到20%,但由于我国北方城市多为地表水、地下水混合供水,供水人口比例相对较高。自2012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开始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

  “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不能留白。”李明路说,我们出台实施方案,就是要着力解决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1000吨、供10000人以上饮用水)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评估、监测、保护区划定、风险源排查等工作,切实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

  地下水环境质量控制到何种程度可以保障饮水基本安全?刘伟江说,从发达国家情况来看,美国地质调查局随机调查了涉及41个州的932眼公共供水井,22%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超标或威胁人体健康。结合目前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状况、饮用水源水质本底情况,实施方案设置了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85%左右的约束性目标,即到2025年,保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不存在人为污染的情况,且经水厂处理后可提供达标的饮用水。

  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地下水水质超标指标主要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pH、化学需氧量、“三氮”、氯离子、硫酸盐、氟化物、锰、砷、铁等。刘伟江表示,考虑到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地下水质量改善的滞后性,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通过采取各类控源、风险管控和污染修复的措施,基本能够达到“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的目标。

  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将向社会公开

  地下水污染防治,远不止饮水安全保障一项任务。环境风险防控、污染修复同样重要,但两方面工作的前提还是要对污染场地有明确的认知。方案明确,要持续开展调查评估。继续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

  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开展防渗改造,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试点,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三方面工作排在最前面。

  实施方案另一配套文件《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公布技术要求》看似技术化,但实际内容非常引人关注。“各省(区、市)要在相关网站或公共信息平台上逐年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文件中这个要求,意味着未来公众可以查询到污染场地名称、所属区县、调查边界及面积、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超标情况、修复(防控)目标、整治措施及进度,这样不仅可以主动防范相关风险,也能有效监督污染场地的地下水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