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和RQFII再度扩容 外汇局4月份批准380亿元额度

见习记者 孟 珂

5月6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4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共计42亿美元(按5月6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计算约283亿人民币),批准5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共计97亿元人民币,共计约380亿元人民币。分析人士指出,这对A股市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批准13家QFII投资额度共计47.4亿美元,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共批准12家RQFII投资额度共计240亿元,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的一半。

对此,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我国吸引外资规模稳步增长,好于预期,主要原因是前期我国采取的系列吸引外资政策发挥了稳定预期的作用,同时国内强大内需市场的形成对外资产生较强的磁吸力,即便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加速,部分外资企业撤离,但伴随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的一批外资继续在华投资设厂,即呈现出新旧动能转换的新陈代谢进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正在推动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对外资越来越有吸引力。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相继被纳入多个全球重要指数,也使外资对我国金融市场有较强的配置需求。2019年一季度,境外机构净买入我国股票194亿美元,境外机构净买入我国债券95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及四季度均大幅增长。

该负责人还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积极支持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扩大的投资需求,吸引全球长期资本进入我国金融市场。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日前表示,在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中,改革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简化准入管理,扩大投资范围,也就是改革QFII和RQFII制度。

此前,证监会发布修订整合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QFII、RQFII两项制度合二为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申请一次资格,尚未获得RQFII额度的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仍以外币募集资金投资。同时,扩大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QFII、RQFII还可投资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债券回购、私募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

分析人士认为,改革QFII和RQFII制度将对引进境外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导价值投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