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网络图)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到2020年底,对于煤炭和钢铁行业中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要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
《通知》中明确,要加快重点领域“僵尸企业”出清。认真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清算注销、破产清算、强制注销。对于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一定发展潜力和重组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破产重整、兼并重组、债务重组。
《通知》中强调,在清除“僵尸企业”的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落实《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备案前,须公告产能置换方案。进一步提高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要求,灾害严重煤矿原则上不再核增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方案,督促去产能煤矿按规定时间退出或核减产能,确保指标交易收入优先用于去产能职工安置。
《通知》中要求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去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产能真去真退。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要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产能置换、项目核准、产能核定、运力调整、价格监管等方面落实惩戒措施,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