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201712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惠安县财政局局长  潘丽萍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惠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惠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财政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突围攻坚、注重长远,持续推进财税改革,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全县财政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公共财政预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5200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990万元,同比增长3.0%。县本级可支配财力4062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06200万元。 

  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度公共预算总支出发生变动,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县域经济运行情况,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收支预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6500万元,同比增长-19.4%(由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继续拓展原油加工复出口的免税业务,造成消费税出现大幅下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280万元,同比增长3.1%。调整后的本级可支配财力为475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47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65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28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加上返还性收入308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99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73522万元、调入资金3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为46852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31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9022万元,年度财力522330万元。上年结转29630万元,收入合计551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800 万元,年终结余1116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预计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预计完成139000万元,增收26310万元,增长23.3%主要是重点企业税收增收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预计完成77253万元,增收12231万元,增长18.8%,主要是县政府出台总部经济政策,引导重点企业回本县缴纳税收。 

  ——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预计完成12400万元,增收1388万元,增长12.6%,主要是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利润发放年终奖金缴纳个税,以及部分骨干企业各地子公司高管回本县缴纳个税。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18617万元,增收4083万元,增长28.1%,主要是2016年下半年实施去库存购房补贴政策,刺激存量房交易回暖缴纳税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1680万元,增收1354万元,增长13.1%,主要是税务部门加强管征,开展纳税人信息比对,清理欠税,有效促进税收增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5900万元,减收3637万元,增长-18.6%,主要是消费税大幅下降,造成随主税种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收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0000万元,减收15221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台商区成建制划入形成的资产处置收入以及安置房资产处置收入减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预计完成情况(见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