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门市三星镇叠石村村民爆料称,2008年11月18日,时任叠石村村委会书记、主任的姚亚新在二组村民不知情、且缺乏有资质公司评估的情况下,擅自签订《协议书》。将位于该村二组地段原叠石村村部(集体资产)七底三层楼、地基及四周场地,以150万元全部出售给其小舅子郁和兵。同日,郁和兵支付了150万房款给叠石村村委会。
为了让郁和兵名正言顺获得土地与房屋,姚亚新以该村村委会的名义让村会成员仇俊东于2009年12月30日,在海门日报刊登出售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出售二组村民的七底三层房屋。随后,姚亚新又以村委会的名义向社会公示,确认了郁和兵以1576000元中标。其中,76000元在事后补上。
叠石村村民认为,从签订的协议书、到以村委会名义出具的150万收条,再结合出售土地的公告、公示、收条,可以证明姚亚新与郁和兵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愚弄村民,借以合法的标签,掩盖其从事非法活动的实质。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维护二组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法律规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受非法侵害,全体村民向相关部门举报。2017年7月12日,海门市国土(自然)资源局认定“姚亚新掌管、控制的村委会在二组的集体土地上建成的七底三层的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是一种非法建设行为。并对姚亚新掌管、控制的村委会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64平方米土地,没收在该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等所有建构筑物,并处罚款19280元”。同年8月30日,该行政处罚部分移交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处理。
判决书
姚亚新与郁和兵拒绝执行该行政处罚。为此,村民申请海门城管局强制执行但其一直未作出任何有结论性的决定。村民无奈将海门城管局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海门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已违法,二审维持原判。即使如此,该行政处罚依然未得到有效执行,村民又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都没下文。至今,土地、房屋依然在姚亚新与郁和兵手中。
“姚亚新与郁和兵相互勾结,侵占村民集体财产,未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让我们怀疑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而相关部门怠于行使职责、行政不作为则存在渎职”,村民们希望曝光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