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扎实推进“南繁硅谷”建设。坚持高标准落实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南繁科研配套服务区建设,力争将南繁保护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快生物育种专区建设,推动南繁供地农民补贴、水利工程、制种大县奖励等政策落实。组织编制“南繁硅谷”建设工作方案,推动成立“南繁硅谷”建设协调组,召开“南繁硅谷”建设推进会,推进海南省编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支持南繁科技城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推动落实海南种业改革创新各项政策,打造种业改革开放先行试验区。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南繁建设等考核工作。
11.积极推动种子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甘肃、四川等国家种子基地建设,组织认定第二批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并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组织开展制种大县奖励绩效评价,总结政策实施成效,研究建立动态调整和常态化支持机制。研究制定2019年制种大县奖励方案,探索部省共建制种大县奖励机制,推动省级种子基地建设。开展国家种子基地建设情况调查,争取将国家种子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范围。加强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政策调研,推动保费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12.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动印发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加快推进国家作物种质资源新库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畜禽资源保种场(区、库)。积极做好2019年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建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库,完善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结合种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做好2020年新项目储备,建设一批现代种业标志性重点工程。
五、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
1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种业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完成网站内容更新;针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及资源进出口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和审批环节,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与海关、植检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探索建立种质资源进口审批新机制,简化资源引进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体系,完善直联直报系统,提高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14.扎实推进种业权益改革。支持种业科企合作,共建平台,共享成果,促进人才流动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推进种业人才分类评价为重点,调动基础性公益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种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种业人才统计和联络服务,探索建立全国和省级种业院士、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名录。推进国家种业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发挥平台成果公开交易、市场转化和创新引领作用。探索企业牵头、科研支持、权益按比例分配的产学研用融合机制,总结推出一批改革典型范例,强化宣传培训,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六、强化种业市场监管方式创新
15.加快推进数字种业建设。继续完善优化种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种畜禽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畜禽种业管理信息化。加快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种子价格监测、品种区试管理等板块整合和数据融合,与各省已有数据进行对接。探索构建品种综合评价、资源深度挖掘、市场多维度评价等智能模型,加快推广应用手机APP,实现种业数据多功能查询、智能化分析、个性化服务等功能一网通办,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种业管理决策服务水平。
16.完善种业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种子质量田间鉴定管理办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起草农作物种苗管理办法、种子质量认证管理办法、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修订完善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问题规定;围绕种畜禽市场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行业需求,梳理《畜牧法》配套规章并提出制修订计划。
17.健全种业质量标准体系。梳理现有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质量标准,开展种业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以农作物种子活力、健康等指标为重点,修订种子检测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完善登记作物种子检测方法和标准,建立健全审定、登记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和主要畜禽品种DNA数据库;探索MNP检测技术应用。开展畜禽种业质量管理现状调研,以猪、牛、鸡等主要畜禽良种为重点,推动相关标准制修订。以规范化标准促进质量意识提升,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18.加强种业执法监督检查。选择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以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真实性、品种权为重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包装、标签、备案、档案等合法合规率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性调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省级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同步探索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重点地区转基因种子监管专项行动,结合互查暗访等方式,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种畜禽市场调查,以牛冷冻精液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种畜禽监管模式。
19.加大种业普法宣传力度。结合新种子法实施三周年和综合执法改革,遴选一批监管到位、办案高效、市场规范有序的先进基层单位,在有关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收集并公布一批假劣侵权种子典型案件,提高执法监管的震慑力。举办现代种业创新管理与建设培训班,探索建立全国种业监管专家库,加强种业监管问题研究和宣讲解读。以农业农村部转交地方查处案件为重点,探索开展案件办理质量综合评价,通报优秀和不合格案卷并督促整改,推动办案质量提升。
七、推进种业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
20.积极推进种业对外开放。推动落实2018版种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种业对外开放水平。跟踪国际种业趋势和跨国公司产业链模式,研判国际种业发展形势,了解目标国市场法规和政策环境,开展种业“走出去”专题研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协会及企业联盟的作用,谋划支持“走出去”政策,推动政府间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研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