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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河南省2018年节能低碳发展工作要点(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11.规范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鼓励各省辖市将“五废”回收利用企业入驻静脉产业园。(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12.推进大宗废弃物规模化利用。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县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制定实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行动计划,提升尾矿、脱硫石膏、赤泥、煤矸石等固废利用水平。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7%,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8.5%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等)

(四)强化能源消费“双控”管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13.加强能源消费“双控”目标评价考核。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约束性指标考核,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全省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地方及贡献突出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地方,按照省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统计局、事管局等)

14.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未完成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耗煤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从源头控制新建高耗煤项目。削减煤炭消费需求,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推进外电入豫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光伏、风力、地热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实施高耗煤行业节能改造,提升煤炭利用效率;做好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工作,加强运输、销售、使用环节煤质监管工作,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远距离运输未达到《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商品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质监局、工商局等)

15.强化指标监控和预测预警分析。建立完善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监测预警,组织有关部门监测分析本地区能源统计月报、工业生产统计快报、用电量统计月报等数据,按月度做好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定期发布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和预警信息,确保完成“十三五”和年度任务目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统计局等)

(五)健全绿色发展新机制,推进市场化建设

16.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省市两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开展2015、2016年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森林碳汇清单,实施林业生态工程,2018年完成造林251万亩,森林抚育426万亩,持续增加林业碳汇。扩大省级低碳试点示范范围,探索适合不同地方特点的低碳发展模式,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近零碳排放区、碳普惠制、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公开和披露。(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统计局等)

17.扎实推进碳交易市场基础工作。动态更新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名单,健全纳入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推动重点企业年度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上一年度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加快建立专业技术支撑机构,加大基础能力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碳交易各方参与能力和意识。继续做好对重点排放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18.启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制定印发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用能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权配额分配办法、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规范指南、用能权登记注册和交易管理规则等四项体系制度,搭建三个系统平台,率先在郑州、平顶山、鹤壁、济源等试点地区开展用能权确权工作,启动用能权试点交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

(六)倡导全民参与,营造节能降碳良好氛围

19.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开展主题节能条例普法宣贯工作。持续开展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深入推进全民节约行动和“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节能“十进”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事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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