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直是人类无法回避的话题。如何妥善处置亲人和自己最终的宿命,个中考量,不仅牵涉纷繁的社会因素,而且无时无刻不在拨动生者的神经。在德国国内,民间丧葬习俗因地域不同差别甚大:在原东德地区,火葬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而在天主教文化盛行的南德,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接受火葬。今天,德国依然有30%左右的亡者选择了棺葬。
自1934年起,德国《火葬法》就严格规定了所谓的“墓葬义务”,即无论棺木还是骨灰盒,最终都必须埋在指定地点。这条律法源于两百年前的普鲁士。由于聚居区的人口密度增大,传统的教堂墓地不仅无法满足需求,还会助长传染病泛滥。因此,1806年的普鲁士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人死后必须下葬。这条法律的效力一直延续到今天。两百年前,“墓葬义务”或许代表了科学文化的进步,而现如今,它却渐渐变成了“老古董”。
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骨灰钻石”的买卖自然招来了针锋相对的评议。支持者认为传统必须改变,因为在全球人口增加和老龄化的双重进程中,传统墓葬形式不仅侵占大片土地,而且还可能会污染环境;同时,全球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半径和迁徙率,照管亡者墓地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工作。譬如在德国,三分之一的家庭已经负债,传统墓葬带来的后续支出无疑会给国民经济造成负担。
“骨灰钻石”的反对者提出了来自社会层面和道德宗教层面的理由。国际殡葬协会和德国殡葬业联合会都强调:火葬留下骨灰是不能被分割的。即便可以把骨灰做成钻石,高昂的价格也会给亲属带来经济负担。遇到家族成员众多的情况,骨灰分割做成的钻石如果无法满足所有亲属的需求,还可能引发家族矛盾。此外一些德国宗教人士还强调: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存在。他们十分质疑将“骨灰钻石”作为回忆的载体、实际是将逝者私有化的合理性——如果逝者的后人陷入财务危机,他们会不会卖掉钻石?会不会引发伦理道德危机?文/流光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