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能区域集中,向西部发展的趋势明晰。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提出“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总体要求,依据煤炭资源禀赋、市场区位、环境容量等因素优化煤炭开发布局。今后一段时间,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含东北)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煤矿项目。
从煤炭产能地域分布来看,今年集中程度进一步提高,当前,内蒙古、山西、陕西三省(自治区)生产煤矿和建设煤矿年产能总计291166万吨,占全国总量的64.77%,其中生产产能和进入联合试运转的年产能合计为247484万吨,占全国总量的64.6%。分省区来看,山西年产能总量为123225万吨,占全国总量的27.41%;内蒙古生产煤矿和建设煤矿总年产能109785万吨,占全国总量的24.42%;陕西年产能总量为58156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2.94%;新疆年产能总量为18479万吨,占全国产能的4.11%;河南年产能总量为17996万吨,占全国产能的4%;贵州、山东、安徽年产能分别占全国产能总量的3.84%、3.46%、3.45%。
在建产能向西部集中趋势明显。内蒙古、山西、陕西三省(自治区)煤炭建设年产能总量为72817万吨,占全国总量的72.53%。分地区来看,内蒙古建设煤矿总年产能26780万吨,占全国建设年产能总量的26.67%;山西建设煤矿年产能总量为2841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28.30%;陕西建设煤矿年产能总量为17627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7.56%。宁夏、新疆、甘肃、青海建设煤矿年产能占全国建设煤矿产能比重分别为5.28%、2.88%、2.19%、1.13%,此四省(自治区)建设煤矿年产能合计占比11.48%。
此外,煤炭供给需求地域逆向分布加剧。煤炭供给集中于西部地区,而我国煤炭主要消费地集中于东部及南部,由于东部煤炭产能退出、中部煤炭适度发展,供需逆向分布矛盾未来可能加剧。华东、京津冀、东北、中南、四川、重庆、云南、两广等地区均为煤炭调入地区。我国北煤南运、西煤东调的运输需求进一步加大。因此,国内煤炭调运对铁路运输需求进一步提升。
煤炭优质产能增长空间
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 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优质产能释放的“四个支持一个鼓励”。“四个支持”是指支持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增加优质产能;支持优化生产系统煤矿增加优质产能;支持煤电联营煤矿增加优质产能;支持与煤炭调入地区签订相对稳定的中长期合同煤矿增加优质产能。“一个鼓励”是指鼓励已核准(审批)建设煤矿增加优质产能。国家对支持的煤矿进行产能置换折算比例提高,加速优质产能投放市场进程。
从最新数据来看,全国范围内未进入联合试运转的建设煤矿年产能为66198万吨。其中,内蒙古范围内有年产能12650万吨,占全国的19.11%;山西范围内有年产能22765万吨,占全国的34.39%;陕西范围内有年产能8267万吨,占全国的12.49%。三省(自治区)合计年产能43682万吨,占全国的66%。未来煤炭产能增长的主力仍然集中于这些地区。
其余各省(自治区)未进入试运转的建设煤矿产能有:黑龙江省年产能3062万吨,占全国的4%;河南省年产能2265万吨,占全国的3.42%;新疆年产能2500万吨,占全国的3.78%;云南省年产能2067万吨,占全国的3.12%;甘肃、青海、宁夏地区合计年产能4938万吨,占全国的7.46%;四川省、贵州省年产能均为1600万吨,占比均为2.4%;其余各省(自治区)合计占7.43%。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矿关闭退出,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炭产量控制在2亿吨内;缩小鲁西、冀中、河南、两淮大型煤炭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到2020年,这4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产量控制在4.25亿吨;控制蒙东(东北)、晋北、晋中、晋东、云贵、宁东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到2020年,这6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产量控制在17.5亿吨;有序推进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这4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产量控制在15.7亿吨;形成14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其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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