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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判日企赔偿二战时期强征韩国劳工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9日裁决日本企业三菱重工赔偿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强行征用的多名韩国劳工。

日本政府声称“无法容忍”,指认裁决无视日韩关系的法律基础。

【韩方维持原判】

韩国大法院4名法官29日对两桩涉及三菱重工的索赔案作出终审裁决,均维持原判。

其中一桩判定这家日本企业向5名韩国原告每人赔偿1亿至1.2亿韩元(约合61.9万至74.2万元人民币),涉及5名二战时期遭三菱重工强制劳役的韩国妇女,其中一人已经过世,由家属代为索赔。

按照原告方的说法,日本对朝鲜半岛施行殖民统治时期,在就读学校校长所承诺丰厚薪水的哄骗下,原告1944年加入“朝鲜女子志愿劳役团”,却最终来到三菱重工位于日本名古屋的一家飞机厂,在那里受到奴役。

这5名韩国妇女曾在日本法院向三菱重工索赔,2008年败诉;后续在韩国起诉,2015年胜诉。三菱重工方面提起上诉。

第二桩案件涉及另外6名受害者,1944年在三菱重工在日本广岛的军火和造船厂被迫无偿工作。

大法院裁决三菱重工赔偿6名原告每人8000万韩元(49.5万元人民币)。

【日方再引陈词】

三菱重工方面29日没有立即回应韩国大法院裁决。

日本政府方面,外务大臣河野太郎迅速发布声明,指认韩方裁决“完全无法容忍”,“从根本上推翻了日本、韩国邦交正常化的法律基础,令人极度遗憾”。

他说,韩方法院裁决违反国际法,呼吁韩国政府介入“处置”,否则日方将考虑各种选项,包括“法律诉讼”。

韩国历史学家估算,日本1910年至1945年殖民统治期间,数以百万计朝鲜半岛居民由殖民当局强征,送往日本、充当劳工。

针对这类韩国劳工状告日企索赔案,日本政府辩解,两国1965年签订《韩日请求权协定》、恢复邦交正常化时,类似索赔问题“已经解决”。

但是,韩国大法院裁决,劳工受害者提起诉讼,可以作反人类罪罪名指控,向与殖民统治直接关联的日本企业索赔,因为《韩日请求权协定》不涉及上述类型的诉讼权利。

这是韩国大法院在10月30日判处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赔偿二战时期强征的4名韩国受害劳工每人1亿韩元之后,再次做出支持韩国劳工索赔权的裁决。(杜鹃)(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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