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9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家暴受害者多为女性,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把家庭暴力行为视为家务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害者往往对家暴采取容忍态度,或通过“以暴制暴”进行回应。只有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受害者才把家暴作为诉请离婚的理由。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