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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混改疑云:为何放弃绝对控股地位?谁将接盘?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作为龙头企业的格力混改目前尚未定论

  格力待嫁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贺斌

  首发于2019.4.29总第897期《中国新闻周刊》

  谁来接盘格力电器?

  自4月8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透露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拟转让15%股权的消息后,各种猜测就纷至沓来。阿里巴巴、京东、富士康、厚朴投资等纷纷成为各路消息中可能的“接盘侠”,但却又很快被格力方面一一否认,而在这些潜在的投资方中,只有厚朴投资肯定地表达了投资意愿,令此次股权转让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资料图: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出席论坛。/p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资料图: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出席论坛。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更令人疑惑的是,作为珠海国资委控股的市属国企,珠海市的明星企业,格力集团为何会放弃绝对控股的地位,转让旗下最优质的企业股权?更何况,格力电器所代表的高端制造业,正是格力集团近年来提出的“一个核心、四大支柱”综合发展格局的核心。

  而这次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的所有权性质或将改变,以董明珠为核心的格力电器管理层是迎来更有默契的战略投资者,带领企业走向更好的未来,还是遭遇更严厉的“婆婆”,管理层与投资人貌合神离?甚至干脆启动MBO(管理层收购),自己当家做主,抑或是重现“野蛮人敲门”的一幕,独自面对资本的残酷?

  一切尚无定论,一切皆有可能。

  “嫁女”疑云

  这并非格力集团第一次转让格力电器的股权。梳理格力电器的发展史可以发现,自1991年成立以来,格力电器一直隶属于珠海国资委100%控股的格力集团。1996年,格力电器通过换股上市,彼时格力集团持股60%,直到2005年之前,持股一直在50%以上。

  2005年12月,格力电器发布股改方案,公司将先股改再引资,现有管理层保持不变,同时实施MBO方案。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开始后,格力集团向主要经销商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让10%股权,使其成为格力电器第二大股东,格力集团持股比例由58.66%降至29.74%。

  此后,格力集团数次转让所持格力电器股份,截至2018年三季报,格力集团持股比例为18.22%,仍是第一大股东。但在这一过程中,格力电器破除了一股独大,形成了相对分散制衡的股权结构。

  根据4月8日格力电器的公告,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这就意味着,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持股比例为3.22%,失去第一大股东地位,格力电器则可能从一个地方性国企,转变为一个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发生巨大变化。

  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策?对此,珠海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以“暂不回应,以免影响企业经营”为由,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要求,但对关于“珠海国资布局”的提问,表示“方向是对的,但现在不便回答”。

  此前有媒体引述珠海国资委的回应,称“股权转让有利于格力集团深化改革,有利于激发格力电器发展活力,推进格力股权转让可引进有效的战略资源,促进格力电器的高质量发展”。

  查阅珠海国资委近几年的相关政策发现,早在几年前,珠海国资委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对市属国资进行布局。去年9月,珠海国资委发布《珠海市国资国企质量提升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到2021年,珠海市属国有资本基本实现向支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优势产业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完成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中,提出通过创投基金发展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各类创业投资主体作用,优化选择投资项目,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到2021年,累计投资“独角兽”企业1到2家、“独角兽”潜力企业10家以上,拓展国有资本涉及领域,而在被点名的创业投资主体中,就包括格力集团。

  2016年,董明珠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随后格力集团新领导层提出“二次创业”,希望再造新格力。此后,在坚持高端制造业这一核心不动摇的基础上,格力集团利用自身各类优势资源,明确了“四大支柱”产业,即以格力金投为主体的金融投资板块、以格力建投为主体的建设投资板块、以格力海岛为主体的海岛旅游板块、以建安集团为主体的建筑安装板块,逐步形成了“一个核心、四大支柱”综合发展格局。

  作为核心产业载体的格力电器也不辱使命,成为格力集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根据今年1月17日格力电器发布的2018年业绩预告,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总收入将达2000亿元至2010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达260亿元至270亿元,同比增长16%至21%,去年每股收益约4.32元。

  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照4月8日公告所述,本次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若按照格力电器停牌前30个交易日均价45.59元测算,15%的股权价值411亿元。

  这笔巨资,使得格力集团无论是开展“二次创业”,还是完成珠海国资委赋予的使命,都具备了可能性。

  混改标杆

  在很多专家看来,在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关键节点,此次格力集团的股权转让具有标杆意义。“实际上,经过几轮的减持,现在的格力电器已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此次减持解决了以往国企混改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一是此次转让的是优质资产,而非劣质资产。李锦介绍,此前,国有股权转让很少有格力电器这样的“白马股”,民企得不到效益,自然没什么兴趣。而且从国有股东角度,希望通过引入民企,将不好的资产剥离出去,这对于民企而言,也不公平。“要让优质资产形成突破,这是成功的思路。”

  二是在完全竞争领域,国资可以不控股,也可以不要求国资控股,这是一个趋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企被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其中,商业类国企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前者是处于充分竞争的商业类国企,占到50%~70%,后者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领域的商业类竞争类企业。目前,商业类国企清退较慢,格力股权转让一旦成为标杆,对推进对国企改革的分类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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