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业主,也就是物业的所有权人。而证明业主身份的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房产证,鑫鹏大厦的部分业主表示,他们大厦的业委会杨主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不是小区的业主,却在小区业主委会里任主任一职很多年。事实真果真如此吗?
电话采访:
记者:您本人是业主吗?
杨成炬:我房产证上是我家属的名字。
记者:那你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你算业主吗?
杨成炬:我不知道婚后所取得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收入啊?这是一个。第二,为了证明,因为我们当时成立业委会啊,我们都通过公正机关公正的一个公正文书啊,足以证明。
鑫鹏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书,双方签上字的,这算不算呢?
按照这位杨主任的说法,他当年竞选小区业委会主任,当时证明身份的材料是一份公证文书。那么这样的情况琥珀街道知情吗?他们对这样的身份认可吗?
那这可就奇怪了,作为鑫鹏大厦的业委会主任杨成炬自己都承认房产证上并没有他本人的名字。而作为属地管理的琥珀街道物业办又表示,界定业主身份就要看房产证和身份证。这样一个连业主身份都不能确定的人,当年又是如何当上业主委员会主任的呢?
琥珀街道物业办主任贾泉:有人反映过这个问题,他的爱人是房主,是房产证上名字是他爱人的名字,他和他爱人做了一个财产公证,证明这套房子是双方共同财,然后拿着这个公证书到住建局去备的案。承认他是业主是这么个概念。
维权律师俞友贞: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种业主的资格的认定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他的房产证上是他爱人的名字,没有他的名字,那么从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来说他应当不属于业主的,从物权法的规定来讲,他也不属于业主。也就是说严格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他是没有资格成为业委会的成员的。
既然都不具备进入业委会成员的资格,这位杨主任又是如何当上了鑫鹏大厦业委会主任的呢?作为属地管理的琥珀街道,在当年又是如何审核业主资格的呢?
记者:你们第一届业主的资格确认这块手续有没有?
琥珀街道物业办主任贾泉:第一届业委会,这个得翻翻当时得原始资料,因为当时我不在这个部门,我还搞不太清楚。
记者:那这个档案应该是几年前产生的,不是现在产生的,你看看是不是方便给我们出示一下?
贾主任:关于要资料这个事情呢,因为里面牵涉到一些东西,我得请示一下。
在采访结束之后,琥珀街道的贾主任也承诺记者,会尽快走程序,调取当年的存档材料。对于事情的最新进展,我们栏目也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