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受朋友之托,在南宁经商的苏先生安排因交不起房租被房东赶出门的罗小勤等人在公司休息室暂住。9月底,两人发生男女关系,罗小勤表明对苏先生的感情,并借机提出到苏先生公司工作。勤快能干的罗小勤逐步取得了苏先生的信任,适逢公司急需财务人员,苏先生便将公司财务交予其管理。期间,罗小勤安排弟媳曹洪艳来公司帮忙,公司财务全部掌控在她们二人手上。
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又抱得美人归,在旁人眼里,苏先生就是人生赢家。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5月,有供货商反映没有收到货款,联想到罗小勤一直找借口不给自己打款,苏先生开始怀疑账目有问题,查询后发现大批资金不翼而飞。
看着空空如也的账户,苏先生质问罗小勤,孰料对方拿出一本两人的结婚证,哭诉自己只有苏先生可以依靠,钱被她拿去替弟弟填补挪用公款的亏空了。看着这个凭空冒出的结婚证,苏先生知道自己落入了罗小勤等人精心策划的阴谋中。
(罗扬以两人虚假身份、合成照片伪造的 )
原来早在2009年,时任四川美姑县洛莫依达乡副乡长、纪委书记的罗扬,就设法在当地为姐姐罗小勤和苏先生办理了两个假户口,又以这两个假身份办理了结婚证,为日后转移及霸占苏先生财产做准备。
事情败露后,罗小勤离开南宁,回到四川老家西昌开了一家玉器店。苏先生追至四川,但对方毫无还款之意,还以两人的假结婚证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和妇联的支持,令苏先生有苦说不出。
在四川和广西两地报案无果后,苏先生数次向中央实名举报罗扬涉嫌挪用公款、财产来源不明罪、变更民族罪、滥用职权罪、妨碍司法罪、伪造国家证件、团伙诈骗等,终于推动案件有了些许进展。四川美姑县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罗扬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乡政府公款112多万元,在广西北海和防城港购入两套房产。其后,罗扬为自己和家人办理了多张假身份证,伙同姐姐罗小勤和妻子曹洪艳,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多次以转账或收取货款的方式,将苏先生账户里的钱转入以这些假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上,涉及金额970多万元,其中112多万用于归还罗扬挪用的公款。
(罗扬名为“洁子大功”的虚假身份证)
因四川公安机关未对罗扬等人涉嫌诈骗进行立案,昭觉县检察院接手案件后,只对罗扬涉嫌挪用公款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罗扬等人涉嫌团伙诈骗一案,因属地管辖问题,最终交回到美姑县公安局,又回到了原点。在此后长达数年的时间里,苏先生向多部门反复投诉举报,2016年、2019年凉山州公安局两次成立专案组,案件仍未有丝毫进展。
2020年7月公安部将案件转至广西公安机关,由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受理。江南分局多次发函给美姑县公安局调取案件相关资料,均未能得到对方配合,最终未获立案。
用虚假身份伪造结婚证法院认定存在婚姻关系
认识罗小勤之前,苏先生在广西北海全款购买了两套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罗小勤在知道这两套房产后编织各种理由欺骗苏先生,伪造发票将房产证办在两人的假身份苏义和罗入亿名下。
在2012年和2019年,苏先生先后两次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这两套房产的所有权归其所有。
第一次诉讼中,罗扬、罗小勤出示了一份手写的盖有美姑县洛莫依达乡政府公章的证明,内容是“苏义和罗入亿于2009年10月17日在我洛莫依达民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法院发函调查两人婚姻状况时,美姑县洛莫依达乡政府依旧在回函中表示“经调查档案证实,苏义与罗入亿两人办理结婚证时都已到场,婚姻登记真实有效”。而美姑县洛莫依达乡政府此后推翻自己这一说法,其于2018年7月出具的证明显示,“罗扬在任职期间开具了苏义和罗入亿结婚证,系其个人行为,乡里找不到底子,其余人也不知晓”。
关于苏义和罗入亿的身份问题,苏先生的诉讼代理人曾发函求证苏义、罗入亿是否真实存在,美姑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在2012年3月出具回函,证实真实存在苏义、罗入亿。同年8月美姑县公安局给北海公安机关的回函显示“罗入亿采用虚假证明于2008年7月申报补录户口,现核实罗入亿及同户人员苏义户口为虚假户口”。而美姑县公安局在2020年9月出具的情况说明中称,罗扬利用职务之便,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先后为罗小勤和苏先生申报补录了户口,现“罗入亿”“苏义”两个虚假户籍已被注销,罗扬提供虚假材料骗领虚假户籍的行为系其个人行为。
美姑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落款2012年2月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对罗扬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户籍登记的行为罚款1000元,如果这份行政处罚书是真的,那么其后为何出具与其相悖的材料,引人深思。为什么出现这些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证明,我们无从得知,但这期间发生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就是罗扬于2014年被批捕判刑。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前,对于苏先生控告罗扬等人的各项罪状,四川美姑县及凉山州相关部门均回复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予立案。而罗扬获刑后,四川相关部门在回函中均一致表示其所作所为系个人行为。
两场官司,均以苏先生败诉告终。第二次诉讼,历经一审二审,高院发回再审,北海中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在公安机关已注销两人虚假户口且政府回函证实结婚证系罗扬个人伪造的情况下,北海海城区法院依旧认定两套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罗小勤在庭审时出示了一份与原件明显不符的伪造的房产证,依然得到法官认可作为判决依据,让人匪夷所思。
与此同时,罗小勤团伙也炮制了一场虚假官司。2013年底,罗小勤和罗扬的嫂子何晓蓉向海城区法院起诉苏先生和罗小勤借贷纠纷。虽经司法鉴定,这张苏先生签字按手印的借据系伪造,但法院凭借一笔到账就被划走的10万流水确认借贷关系成立,裁定苏先生和罗小勤共同偿还本金12万元及利息。苏先生上诉至北海中院,虽查明这笔10万元流水是罗小勤表妹李成秋以虚假身份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且罗扬已向检察机关供述所谓借款为假,这10万元由其使用与苏先生无关,昭觉县检察院也向北海中院发函告知罗扬笔录中关于这笔款项的相关情况,然二审维持原判,苏先生因此背上“莫须有”债务。
从2011年至今,苏先生苦苦申诉了10年,从广西、四川到北京,踏破了多个部门的门槛,却一直无法摆脱诉讼败诉和不予立案的困局。苏先生不禁要问,这究竟是为什么?
“知情人告诉我,我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08年下半年罗小勤以结婚名义诈骗了一位四川南充退伍军人30万元,还有一位湖南男子也被她骗的倾家荡产。”虽然这些年的维权之路坎坷艰辛,苏先生仍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期待案件早日有突破性进展,避免下一位受害者的出现。罗扬、罗小勤等人涉嫌团伙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最终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苏先生的钱款能否追回,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