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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桥:我对“法轮功”的揭露与批判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陈星桥:我对“法轮功”的揭露与批判

作为一个较早参与反“法轮功”的佛教界人士,回顾、总结一下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还是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希望能对反邪教人士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我对“法轮功”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揭露与批判

“法轮功”是一个主要打着佛教旗号招摇撞骗的邪教。我作为一个佛教徒和气功爱好者,早在1994年就接触了法轮功。当年的8月,李洪志第一次到哈尔滨市,在市冰球馆共作了十场传功报告。那时我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应朋友邀请,我去听了前后两场,当时的场景令我非常震惊:李洪志在报告中很少讲如何修炼气功,反倒总是指责其它气功门派如何如何不好,佛教寺院中的神以及和尚如何如何不管用了,而把法轮功自奉为最高佛法,报告粗俗,缺乏逻辑,讲到许多佛教名词术语时出现了不少常识性错误,但现场的4000多听众却听得如痴如醉,不断地欢呼,令人感叹当时老百姓的轻信、无知和李洪志的魔力。李洪志作最后一场报告时,我中途在冰球馆正门外,碰巧看到了停放在那里的一具男性尸体,大约50多岁。一位女性想进入会场找李洪志理论。她说自己是死者的女儿,她父亲专门从外地赶来听课,因听从李洪志说的有病不需要看,练法轮功就能好,结果一病不起,我们先前找到李洪志,他也不管。不久,我就看见李洪志一行匆匆从侧门逃离。我想,法轮功刚推出不久就发生这种事,恐怕以后会麻烦不断。当时我将这件事情还向政府主管宗教的部门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写信作了报告,提醒有关领导予以警惕。

1996年,我发现法轮功辅导站越来越多,有不少佛教徒也卷入其中,他们把原来供奉的佛像和佛教典籍送还到寺院里来,有的信徒还阻碍民众到寺庙里进行祈祷。甚至我的一些朋友也练起了法轮功,还劝我加入法轮功。这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促使我把一系列的法轮功宣传品拿来作认真的研究,不久就撰写了一篇约两万字的系统揭露法轮功的文章,通过分析论证,得出了以下结论:法轮功实际上是一种打着气功旗号反气功、打着佛法旗号反佛法、打着科学旗号反科学的伪气功、伪佛法、伪科学,是一种具有新型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对佛教来说是一种邪教,呼吁政府予以关注和取缔。这篇文章寄到北京,引起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的高度重视,他一个月里围绕这篇文章作了六次批示,指出法轮功是一种邪教,“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

在赵朴初先生的支持下,该文先在中国佛教协会内部刊物《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发表,随后在中国佛教协会的会刊《法音》杂志1998年第3、4期上连载,引起了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刊物予以转载;1998年元月,我还参加了由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的讨论法轮功问题的座谈会。与会的佛教界人士和专家们一致认为,法轮功是一个依附佛教的歪门邪道。我将会议纪要整理出来,在《研究动态》1998年第2期上发表。同年6月,我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交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吴立民所长为该书作序。这是法轮功被取缔前唯一一本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书籍。

当时法轮功在全国上下的发展正如火如荼呢!《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的出版,引起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恐慌,它们立即组织信徒向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副主席赵朴初,以及国家宗教事务局先后写了六百多封告状信;有一头目甚至扬言出资一百万要把该书的版权买断,以便销毁。2000年,我的一位同学鉴于法轮功的宣传品充斥于美国纽约街头,便会同纽约的佛恩寺通过我邮寄去了五千册《佛教“气功”与法轮功》,并将它与法轮功送来的宣传品一样放在寺院展示,这引起了法轮功信徒的不满,他们找到寺院住持要求强行撤下我的书籍,遭到了寺院住持的严词拒绝。有一次,我的这位同学在纽约乘地铁,一位法轮功信徒向他散发李洪志的书,他也客气地回赠《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不曾想那位法轮功信徒暴跳如雷,说:我“师父”说了,这本书的作者遭报应,已在北京暴病身亡了!

这一切从一个侧面说明,我的研究与工作,恰恰揭穿了李洪志的谎言,反映了法轮功邪教危害社会的真相,起到了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引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恐慌的作用。也因如此,中国反邪教协会成立时,我被推选为常务理事;2001年2月26日,我还被授予中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全国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二、我对“法轮功”问题进行了多角度、深层次的反思

随着1999年“4·25”围攻中南海事件的发生和7月22日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法轮功问题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由于法轮功裹胁了数百万人的参与,由于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作用,由于境外敌对势力有意扶持法轮功,借机妖魔化中国,使法轮功问题并没有因法轮功的被取缔而烟消云散。它日益复杂化,成为了一个涉及政治、法律、外交、宗教、学术、新闻战、互联网、心理矫治、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引起了各界人士乃至海外人士的深深思考。

十一年来,我曾接受过新闻媒体的采访,应有关单位的邀请作了若干次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报告,参与了与国外反邪教同行的座谈交流,参加了各种反邪教的会议和学术会,撰写了许多的文章,它们分别在有关刊物、互联网、学术论文集上发表,如:《决不让法轮功兴妖作怪--佛教界揭批法轮功回顾》、《揭开法轮功的邪教真面目》、《法轮功现象给我们的警示》、《关于“法轮功”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问题答疑》、《略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及其它》、《李洪志是怎样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蒙人的》、《如何识别与防范附佛外道》、《保护宗教反对邪教》、《末法不等于末日》、《从宗教角度论邪教的防范与治理》、《关于法轮功问题的反思》、《略论宗教界在反邪教事业中的地位与作用》、《冰火两重天? 邪正泾渭明——从汶川大地震和奥运会看法轮功与佛教》、《一项重大的历史性举措——纪念取缔法轮功十周年》、《关于新兴宗教的若干思考》等等。2000年还编辑出版了《正与邪的较量--佛教界揭批“法轮功”文选》。

通过参加上述活动,使我对法轮功等邪教问题有了更广泛、更深入的认识。我认为,上世纪末以来,邪教已成为世界性的灾难,它们恰恰是社会急剧转型和全球化的产物;邪教通常会冒用或滥用宗教的名义、概念和方法,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具有极强的宗教性,因而也会表现出宗教特有的群众性、长期性、特殊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它们犹如伪钞、癌细胞、变色龙、独立王国,对个人、家庭、社会、国家无不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而传统的社会化了的宗教是邪教的天敌,可以起到甄别真伪、压缩邪教信仰市场的积极作用;不了解宗教,就不可能真正认识邪教,不懂得宗教管理、尊重和利用宗教,也不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治理邪教,因此应当普及必要的宗教知识,对爱国宗教团体应当予以扶持,加强管理;邪教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多方面因素的结果,一旦形成,危害巨大,因此治理邪教要以防范为主,多管齐下;在中国,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是官方主导的意识形态,弘扬主旋律,对于破除迷信、抑制“怪力乱神”的泛滥,对于人们摆脱邪教的控制有很大的作用,但在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仍然信仰宗教的情况下,如果宣传不注意场合,或过度强调,就可能严重破坏反邪教的统一战线,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因此,在宣传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方面,既要防止右倾主义,也要避免重犯左倾主义的错误;“邪教”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性的或法律的概念,世界上不可能有统一的邪教定义,因此境外敌对势力常常采用双重标准,利用邪教问题制造麻烦,法轮功的境外猖狂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器,应加强和完善治理邪教的法律法规,依法治理邪教,这样才能将治理邪教的成本降低到最小程度;应引进来,走出去,加强与各国同行的交流沟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只有这样,中国的反邪教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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