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全国率先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

  中新网海口4月11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海南自贸区第二批制度创新案例。据悉,海口海关在全国率先将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应用于境外游艇入境关税担保领域,助力海南发展游艇产业。

 

  游艇业在国际上被喻为“漂浮在水上的黄金”,据测算每投入1美元可带来6—10美元的回报效益。目前,中国对境外游艇自驾入境实行关税担保制度,过高的入境担保金和繁杂的办理手续成为制约游艇自由行瓶颈。

  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为境外进境游艇。实施主体为境外游艇所有人委托的游艇服务企业或其他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作为投保人,承担税款缴税义务;经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批准,在海南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投保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海关为被保险人,凭保险单为境外进境游艇办理入境手续。

  在适用保险条款及费率上,经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备案的关税保证保险条款为适用保险条款;为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优惠保险费率。

  该项制度的实施大幅降低了境外游艇入境成本。以一艘价值2000万的外籍游艇为例,未实施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前,该游艇入境需向海关先缴纳760万的税款担保,实施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后,该游艇入境30天,只需向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税款担保责任。

  据悉,自2019年1月政策实施以来,已有7艘境外游艇通过关税保证保险的方式入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