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陈康亮)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日益改善。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国官方多策并举,新招频出,积极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资料图:某证券公司交易大厅内的股民。 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提起首单退市公司支持诉讼。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张晏维代理1名投资者,以已经退市的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大股东为被告,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申请,已获法院受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由中国证监会管理的投服中心首次向退市公司提起支持诉讼,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仅有利于维护委托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有利于探索完善退市公司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和机制。
事实上,除了针对退市公司的诉讼支持外,证监会近期在投资者保护领域新动作频频,包括设立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组长的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组织开展“走近科创,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
中国股市中小投资者众多。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A股市场的投资者已经突破1.47亿人,95%以上的投资者为持股市值为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中小投资者。从各个方面看来,中小投资者都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如何保护好其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在赵锡军看来,资本市场主要有融资和投资两大功能。过去中国股市过于重视融资功能而忽视投资功能,针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不够,影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随着中国A股逐渐接轨国际,且中国高层对资本市场发展寄予厚望,近年来投资者保护工作有了明显进步。
目前,中国证监会对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性安排,是以“一体两翼”为根本。“一体”为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两翼”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同时,证监会有关部门、各派出机构、会管单位,市场各方,包括各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基金公司等也都是参与者。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主任陈洁认为,这样一个塔基型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安排,是由中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占绝对多数的特点决定。
那么,上述机构如何发挥作用呢?陈洁指出,形象地说,投服中心是动手的,主要侧重于投资者保护的事前、事中的活动,比如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活动;投保基金公司是动钱的,主要侧重于投资者保护的赔偿性安排,是一种“善后”的活动,比如对风险处置所涉及的对投资者的赔付、对欺诈发行所涉及的先行赔付等。
针对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赵锡军表示,投资者保护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司法、金融、教育等多个方面,需要各个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赵锡军认为,目前来看,证监会成立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既是现实之需,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监管部门正从组织、法规等层面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与此同时,监管层应提请立法机关尽快修法,提高处罚力度,60万元的顶格处罚与动辄上亿元的违法所得相比,实在难以发挥震慑作用。
对此,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员祁宗超亦持类似意见。祁宗超表示,加强投资者保护,可结合《证券法》等法律的修订,在法律层面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并进一步健全赔偿和补偿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