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接受996吗?多数职场人答案为“要么拼,要么滚”

  “996.ICU”以始料未及的速度火了。

  3月26日,一位名为996icu的用户在GitHub上发起了一个名为“996.ICU”的项目,意为“工作996(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生病ICU(重症监护室)”。发起者表示,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在此更新实行“996”制度公司的名单并上传证据,而对于那些上了“黑名单”的公司,将不让其使用参与项目的用户上传的开源代码和软件,以此抗议996的加班制度。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 | 摄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 | 摄

  这个活动迅速得到了大量用户的回应,很短时间就获得了超过18万人的“加星”(类似点赞),几乎成为GitHub上加星速度最快的项目,而被爆出执行996甚至执行更“残忍”加班制度(比如9106和007,即早9点上班晚10点下班一周6天和一周七天24小时待命)的公司名单,也很快接近了100家。

  随后,关于996加班的话题也迅速“出圈”,不止程序员,也不止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多的行业企业牵涉其中,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开始在社交网络上大吐苦水。面对“要不要接受996?”这个灵魂拷问,很多人的答案都是:其实并没有选择,要么拼,要么滚。

  百家企业陷“996风波”

  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几乎无一幸免于这场“996风波”:华为、阿里、蚂蚁金服、京东、百度、腾讯、小米、58同城、苏宁、途家网、有赞、字节跳动、拼多多、大疆、用友、网易、便利蜂……看到中国程序员们如此艰辛,也有很多外国程序员前来“应援”。

  但很快,“996.ICU”项目的相关页面就被几大主流国产浏览器屏蔽了,显示为“出错”“恶意网站”“访问被非法劫持”……这也引得网友们感叹:程序员们昨天为反996项目加星,今天就要加班把抗议页面屏蔽掉。项目发起者也很快就关闭了“留言”(issues)功能,尽管在很短时间内,留言就超过了1万条。

  996为何会一下子成为爆点刷屏?自称“码农”的程序员王翔(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可能积怨已深最近又愈演愈烈吧。”在接受采访前,王翔反复叮嘱记者,一定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和公司。“我们部门从去年年底就开始‘优化’了,已经裁掉了差不多15%,据说要减员30%,我还是打算继续干下去的,现在不是换工作的好时机。”王翔说。

  王翔就职于一家一线互联网公司的研发部门,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研发人员,王翔可是曾经的香饽饽,他是被高薪挖到现在这家公司的。但是,从去年开始经济大环境不好加上公司业绩下滑,裁员在所难免。“公司在压缩成本是肯定的,但活儿还是要干,所以加班也就越来越夸张,一个人干两个人甚至三个人的活儿,但只需要付一个半人的工资,这样是最划算的。”他说。

  根据滴滴出行此前发布的全国加班大数据报告显示,加班程度Top5的行业分布是互联网、金融市场、文化传媒、房地产和教育行业;北京高居全国加班时长榜首,传说中的后厂村(中关村软件园,聚集了200多家IT互联网公司)是全国加班最严重的区域;北京工作日下班最晚的公司Top 5是京东、腾讯、58同城、奇虎360和滴滴自己,这些公司的平均下班时间都在22:00以后,京东甚至到了23:00以后。

  李师傅是常年在京东总部趴活的网约车司机,他对京东的加班也颇有微词。“以前是加班到9点可以打车报销,后来变成9点半,4月份开始要10点了。我也只能跟着晚回家。”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有一个广为流传的笑话:一家中国互联网公司招聘了一位来自日本的研发主管,日本主管上班第一天对部门同事说:“我在日本是有名的工作狂,希望大家能跟上我的节奏。”一个月后,这位日本主管辞职了,临走留下一句话:“你们这样加班是不人道的。”

  “自愿”加班潜规则

  “如果用人单位明文规定996工作制那肯定是涉嫌违法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浩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许浩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996工作制意味着每周的工作时间达到了72小时,远超过了劳动法的上限。而且按照《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996工作制下应该拿到当前工资的2倍以上。但现实是,根本不可能。

要接受996吗?多数职场人答案为“要么拼,要么滚”

创业公司工作人员,睡着了也保持接电话的姿势(《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 | 摄)

  王翔表示,除了法定假日(周六日不算)加班会有加班费,每日的“超长待机”和周末加班从来就没有过加班费,因为是我“自愿”的。计算加班费前提是“公司安排的加班”,这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而员工自愿加班不属于法律意义上加班,因此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没有一家公司会‘傻’到硬性规定加班,都是让员工‘自愿’加班。”许浩说。据记者了解,加班时长在很多公司都是考核和升迁的重要指标。领导也一般都是口头鼓励或者暗示加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虽然《劳动法》中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但是,许浩律师也表示,劳动仲裁的现实可操作性很差,几乎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提法”,除非是不想在这个企业继续工作下去,要点儿赔偿走人,否则只能忍了。

  但王翔说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加班被“道德绑架”:不加班就没有拼搏精神,不符合公司的价值观。不少公司甚至将996写在了招聘广告中,认为这是引以为傲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有创业精神、有狼性、有战斗力的表现。

  王翔认为,大多数人对加班的反感原因并不是因为工作太多要加班,而是很多时候是为了加班而加班,磨洋工为了给领导看。当加班时长成为公司评判员工的量化标准,甚至成为裁员的红线,加班也难免会变味儿。

  Grace在一家外资五百强公司做HR工作多年,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外企一般很少有加班文化。其实,程序员们在GitHub上列出“996黑名单”的同时,也开出了一份不加班的白名单,其中九成都是外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