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今日表示,国资委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改组组建。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作出了部署和安排。4月29日,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有记者提问称,《方案》中提到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这里的“具体条件”是指什么条件?未来组建多少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多少家运营公司?有没有具体目标?
翁杰明回应称,2018年国务院的23号文件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改组组建设定了相应的条件,大家可以在这个文件里得到相关信息。总体来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在某些重要领域有比较强的的投资能力、资本运营和回报能力。它要具有比较科学的资本布局,也要具备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的行权能力。在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资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翁杰明强调,目前,财政部、国资委正在对相应的工作进行具体研究。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未来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队伍当中,肯定会有新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