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住建厅原副厅长陈锡诚因受贿等获刑12年(图)【2】

  法庭教育触及被告人内心

  公诉人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至情至理,听者无不动容。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今日接受法律的审判,不代表其昨日之种种皆应受到否定,陈锡诚在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尽职性方面在起诉书所列事实上犯下错误,不代表其过往的履职行为一无是处。”进而客观分析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提请法庭充分考虑陈锡诚具有自首、坦白、积极退赃和良好的认罪态度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也有索贿的从重处罚情节。面对57岁的被告人陈锡诚,公诉人真诚地说“希望被告人陈锡诚勇于直面人生错误,正视所犯罪行,珍惜以前的荣誉,重走人生之路。虽已57岁,此时闻过、此时明理、此时修心亦不为晚,只有真悔过、真明理、真修心,方能平心静气观昨日之过、受今日之罚,心平气和走向明天,以内心的安宁和坦荡走向一个新的自我,这才是对生命最真实、最彻底的救赎!”

  被告人当庭落泪,真诚悔罪

  公诉人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真诚平和的劝诫,深深触动了被告人的内心。陈锡诚当庭落泪,放弃自我辩护,他说:“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感到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我确实有罪。希望法庭根据我到案后的表现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深受震撼

  省纪委组织了正在昆明培训来自全省各地的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本案。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收获非常大:一是公诉人逻辑清晰的举证质证和有理有据的准确答辩非常值得学习借鉴,对今后办案很有帮助;二是公诉意见的法制宣传效果非常好,感动了被告人,也打动了旁听人员;三是被告人的教训令人警醒,正如公诉人所言,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就失去了明天的幸福。旁听庭审的省纪委领导也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公诉人出庭准备充分,举证质证繁简得当、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分析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客观实际,犯罪原因的剖析和法制宣传触及内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那文婷 赵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