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光任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曾任“薄熙来案”审判长

王旭光任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曾任“薄熙来案”审判长

  因曾担任“薄熙来案”审判长而备受关注的王旭光有了新职务。

  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命王旭光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今天距离王旭光曾任职的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挂牌正好满2年。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的12月28日,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正式挂牌。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省一市。

  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任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庭长,王旭光、虞政平出任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来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消息介绍,王旭光,1965年3月出生,山东费县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等职。

  王旭光主编、合著《物权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衡平》《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担保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等书,在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另据新华社此前消息,2013年8月22日上午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本案就是由时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王旭光担任审判长。

  山东政法学院网站曾发文评价王旭光“具有较强的重大疑难案件审理能力,属于一名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

  进入最高法之后,王旭光先后担任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