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题: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之一

  新华社记者安蓓

  提前超额完成钢铁产能4500万吨、煤炭去产能2.5亿吨年度任务,近70万涉及职工当年得到安排……2016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开局之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一年来,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狠抓措施落实,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加强顶层设计 强化政策支撑

  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是去产能的重要突破口,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必须顶层设计先行。

  2016年年初,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相继印发,明确了钢铁煤炭去产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强调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与地方和央企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三轮衔接和综合平衡,科学确定了钢铁煤炭去产能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随后,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专项奖补资金、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八个配套文件,就妥善做好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规范和改善市场秩序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建立了全面的配套政策体系;并专门研究制定了去产能示公告、产能退出验收标准等相关文件,形成有效政策支撑,确保去产能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综合施策 强化督导

  去产能工作涉及多方利益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相关部门采取法治、经济等多种手段,确保去产能有力有度有效推进。

  为确保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产业政策等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退出,相关部门开展了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发现并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和不达标企业,形成遏制违法违规的强大声势。与此同时,通过资金奖补支持、完善税收政策、落实有保有控金融政策、盘活土地资源等,加大政策激励,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退出、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引导煤炭过剩产能自愿退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去产能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相关部门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督导,并把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开展重点产煤地区煤矿减量化生产措施暗访督查,对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煤矿进行专项稽察。

  抓典型 促升级

  宝钢、武钢联合重组,央企煤炭业务专业化重组整合……去产能做的是“减法”,其最终目标则是实现产业升级的“加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坚持去产能与促进区域布局优化相结合,与促进产品和技术结构升级相结合,与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相结合,努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相关部门一方面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强化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按照国务院部署,相关部门去年调查处理了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等行为,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震慑态势,令各地引以为戒。

  2016年,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更重要的是,企业和社会化解过剩产能信心不断增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共识不断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是根本保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是基本前提,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是有效实施的基础,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是推进实施的关键。这些实践为深入推进去产能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其他领域化解过剩产能探索了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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