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科”老总董泽贤受审


“双科”老总董泽贤受审
 
2006年08月22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在同时“掌管”几家公司大权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有关技术项目和设备“转”到其他公司,作为自己和妻子的投资。昨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安徽双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双科)原董事长董泽贤,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现年42岁的董泽贤,原是南京可集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11月更名为南京双科药业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0年11月,他代表其所在公司与浙江仙居万通医药化工有限公

 
 
 

“双科”老总董泽贤受审

   

“双科”老总董泽贤受审

 
 
 

 
司共同出资成立安徽双科,董泽贤担任法定代表人,当时他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抗肿瘤药物研发生产基地。2001年,安徽双科与安徽科宇药物研究所签订了一项技术合同书,取得了价值1000万元的“盐酸拓扑替康胶囊的研制”项目所有权,并且据此获得了合肥科技局、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安徽科学技术厅的各种经费共计65万元。2004年1月,董泽贤又与无锡瑞年集团达成合意,设立南京瑞年双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瑞年双科),董泽贤任总经理,并且占有49%的股份。

  据检方指控,在南京瑞年双科成立后的2004年3月至7月期间,董泽贤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借合肥双科(2003年4月成立,董泽贤之妻芦某为法定代表人)或南京双科的名义,将安徽双科所有的“盐酸拓扑替康胶囊”等7个研制项目,转让给南京瑞年双科和江苏宜兴前进制药厂,并且将转让资金3275万元作为自己和妻子的个人资产投资记入股份。

  2005年2月,董泽贤又将安徽双科所有的价值50万元的“盐酸拓扑替康胶囊”生产设备私自运往南京瑞年双科,作为其个人在该公司的投资。2005年9月10日,合肥市公安局以董泽贤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其刑事拘留。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董泽贤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董泽贤称,自己在几家双科公司都拥有绝对的控股权,平常这些公司的经营也是自己全权负责的,其他股东对公司经营事项一般不过问。他在保证其他股东在公司拥有股份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自己决定在这几家公司之间转移财产。因此,董泽贤认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经营行为,不应该构成犯罪。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王君本报记者 陈瑞)